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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公孙龙子是先秦时代的一位哲学家,他的许多著名学说自古以来却被贬为“诡辩”。其实不然,他的思想是一个有着系统的体系,包括本体论、认识论、语言哲学、逻辑学,建立在这些体系的基础上他的理论是源远流长的。他的许多思想反映了语言学方面的许多理论。他的“白马非马”论,较早的提出了语言学中的名实问题,反映了语言中的所指与能指等问题。本文将从白马非马、言语与语言、客体词与概念词、所指与能指等几方面去阐述。
关键词:白马非马;言语与语言;客体词;概念词;所指与能指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1)04-132-02
公孙龙子早在二千多年就提出了白马非马这一著名语言哲学理论,由于没有对他所用的语言规则和意义进行正确的解释,却没有被别人认同,时隔二千多年,索绪尔的普通语言学的理论的许多内容与之有许多相似性,却被广泛流传,这不能不让人反思,不能不为公孙龙子辩。
对这一语言学理论的解读,本文主要从两方面出发:一是通过类似比较公孙龙子与索绪尔语言哲学的相似性,或者说是通过索绪尔的语言学理论去更好地理解“白马非马”这一语言哲学理论。二是通过分析“白马非马”中“白马”、“马”等词的概念归属问题,运用弗雷格和索绪尔的相关语言理论进行比较分析,说明“白马非马”的合理性。前者可以说是从宏观方面而言,后者可以说是从微观方面而说。
一
(一)白马非马
白马非马是公孙龙子的著名学说之一,在文中他提出:白马非马。马是用形体来命名的,如《说文解字》中的马字(怒也,武也,象马头毛尾四足之形,凡马之属皆从马)[1]。白是用颜色来命名的,颜色不是形体,形体不是颜色,所以说白马不是马。例如:到马厩中去寻求白马,发现那里没有白马,只有黑马,而这样就不可以说有白马了,不可以说有白马,则所求的马便不存在,既然不存在,那么白马就不是马。他想推广这种论辩,以便纠正名实问题上的混乱,由此来教化天下。
同理,白马、黄马也不是马,白马、黑马、黄马却是具体存在的,存在现实当中的客观事物,而马不是白马、黑马、黄马,则它是由现实当中的马抽象出来的存在于人脑中的主观映像。
这如同结构主义语言学家索绪尔所言的语言学问题。
他说言语不等于语言,语言不是言语。言语表达的一个性质是具体性。它的言语形式、言语内容、言语结果都是具体的、唯一的。他认为言语是个体的,能识别音色。人的大脑中存储着所有自己熟悉的人的音色,这样就可以模仿得到被模仿者的声音。
但所有的言语也不是语言,这时就要区分三个概念:个体、集体、整体。言语是个体,所有的言语是集体,而唯独语言是整体。整体就是将个体的毛刺打掉,就是去掉其具体性,形成抽象的东西。
例如:以普通话中a的发音为例:
个体:某一个人的a的发音 集体:张a+王a+李a +赵a +…+… 言语是具体的
整体:抽象的,看不到的a 语言是稳定的、抽象的。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语言不是言语,言语不是语言,联系暂且不论。同理白马是个体,黄马、黑马、白马……是集体,马是整体,所以白马非马。
(二)言语和语言
公孙龙子与索绪尔的语言理论的内容是相似的,只是表达意义的方法不同。索绪尔的著名公式:言语活动=语言+言语[2]。
言语活动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语言。语言的实质是社会的、抽象的,不以个人的语言为研究对象,这种研究是心理的。类似于白马非马中的马,马是心里的,抽象的,概括的。另一方面是言语。言语活动包括言语行为、言语过程、言语结果。它是具体的,因个人而异的。如同,白马非马中的白马,有的白马胖,有的白马瘦,有的白马大,有的白马小,因个马而异。
但同时也不能把它们隔离开来,它们是有联系的,言语要说出来,被人理解,前提是要有这种语言;同时要有语言存在,必须以言语作为载体。其中言语事实总是先行一步。同样,我们是先看到白马的,言语的抽象获得了语言,白马等各种各样的马的性质特征抽象出来便获得了马的概念。由此可见,语言和言语是相互依存的,语言既是言语的工具,又是言语的产物。白马是前提,马是白马抽象的结果。但这种关系并不妨碍两种不同的东西。[3]
把语言学的问题放在脑子内部世界去研究的人有公孙龙子、索绪尔、荀子等。物不能放在外部世界去认识,必须通过感觉将其移植到内部世界去洞察。公孙龙子是明确将客观事物与脑海中的东西区别开来的第一人。他在《指物论》中指出:万事万物怎么去被认识,所有东西在自然界中都有具体的形态,只有通过大脑才能去认识它。
万物皆由指来指谓,但指所指谓的物并不就是指谓物的指。天下并没有概念,万物也不可以说是用概念去代表自己的客观存在。例如:眼前的杯子和脑中的杯子是不同的。眼前的杯子,客观存在的看得见,摸得着。通过这种客观存在的东西深入脑中,当听到杯子这个词时(没有看到杯子的实物),脑海中就浮现了各种各样的杯子,即“此杯子非彼杯子也”。
二
公孙龙子认为语言的本质就在于把心智对世界的认识凝结成意义,意义在于心智用语言去指谓客体,西方现代语言分析哲学采用的是“指号学”。把语言看做符号,指号学将语言分析为三方面:语形学、语义学、语用学。[4]
而由于汉语缺乏词形变化这一特征,所以公孙龙子的语言理论缺乏从词性学的角度去分析,就只有语义学、语用学的角度。
“白马非马”的语言哲学虽然没有西方的那种特有的形式性,但就其内容和实质性而言,与西方的语言分析有异曲同工之道。
(一)客体词和概念词
我们在分析“白马非马”时,需要区别两个概念,即客体词和概念词。弗雷格的重要贡献:区分了客体词和概念词[5]。在符号上,一个专名相应于一个客体,一个概念词或概念符号相应于一个概念。
客体词,指一个客体,当说话者把一个词用于谈论客体时,这个词就是客体词;概念词,指一个内涵意义上的概念,当“说话人”把一个词用于表达含义时,它就是概念词。这两个词可谓分析“白马非马”的语言哲学的基础。
在“白马非马”这一语言哲学论题中,白马是客体词,马是概念词。另外,区别二词时,还与说话者的意图以及语境有关,这与语用学有关联。如:马者,所以命形也;白马,所以命色也。命形非命色也。故曰:“白马非马”。这里的白马、马都是指内涵意义的,所以都是概念词。
“求马,黄、黑马皆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黄马、黑马都是马,而不是白马,所以白马并不是马。在这个论述中,白马是概念词。而我们一般人认为“白马也是马呀”中的“白马”是客体词。
“白马非马”中的“白马”和“马”都是求的对象。即求者概念中的白马、马,白马是白色和马形,马是单纯马形,两者是不同的。所以说“白马非马”。而在“白马是马”中,白马是现实中存在的可以用手牵过来的一种动物,黄马、黑马亦然。所以说,黄马是马,黑马是马。黄马、黑马这两种动物可以入选概念词这个范围。
所以,“白马论”承认,黑马是马这里的马是客体词;白马非马,有白马不可谓有马,有白马非为有马,这里的的白马、马皆为概念词。由于二词使用的语境不同,说话者意图不同,所以指称不同,意义不同,容易混淆。
这样讲,白马非马这一语言哲学论断是正确无误的。
(二)所指与能指
我们来看索绪尔有关这方面的观点。在索绪尔的符号学的理论中,他将语言看做符号。我们把概念和音响的结合叫做符号。[6]他将符号分为所指和能指。例如:book,书
book 书
‖‖
音响形象 概念
‖‖
能指 所指
所指与能指,类似于公孙龙子的客体词、概念词。索绪尔把词的语音形式所表示的意义叫做概念。这个概念只能在一个人的大脑中,它就是所指;将存在于脑中的可供提取的音素叫做心理音响,即能指。语言首先是心理的,走得很彻底。索绪尔的符号就是建立在心理学上的。符号什么都不是,除了它本身,符号可以表达意义。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自手至目,就是文字本身,所以文字的认识都在脑中,图画也是如此。
随着这种认识语言理论方式的发展,现在还形成了“指称论”,即把词语意义跟它指称或代表的事物联系起来的理论。这种“白马非马”的认识世界的看法还是值得提倡的,虽然在几千年的古代哲学中它走的有点远。
参考文献:
[1]胡明扬.西方语言学名著选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69.
[2]韩宝育.语言学概论[M].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07.
[3][4][5]周昌忠.公孙龙子答客问[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6]费尔迪南•索绪尔.高名凯泽.普通语言学教程[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102.
关键词:白马非马;言语与语言;客体词;概念词;所指与能指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1)04-132-02
公孙龙子早在二千多年就提出了白马非马这一著名语言哲学理论,由于没有对他所用的语言规则和意义进行正确的解释,却没有被别人认同,时隔二千多年,索绪尔的普通语言学的理论的许多内容与之有许多相似性,却被广泛流传,这不能不让人反思,不能不为公孙龙子辩。
对这一语言学理论的解读,本文主要从两方面出发:一是通过类似比较公孙龙子与索绪尔语言哲学的相似性,或者说是通过索绪尔的语言学理论去更好地理解“白马非马”这一语言哲学理论。二是通过分析“白马非马”中“白马”、“马”等词的概念归属问题,运用弗雷格和索绪尔的相关语言理论进行比较分析,说明“白马非马”的合理性。前者可以说是从宏观方面而言,后者可以说是从微观方面而说。
一
(一)白马非马
白马非马是公孙龙子的著名学说之一,在文中他提出:白马非马。马是用形体来命名的,如《说文解字》中的马字(怒也,武也,象马头毛尾四足之形,凡马之属皆从马)[1]。白是用颜色来命名的,颜色不是形体,形体不是颜色,所以说白马不是马。例如:到马厩中去寻求白马,发现那里没有白马,只有黑马,而这样就不可以说有白马了,不可以说有白马,则所求的马便不存在,既然不存在,那么白马就不是马。他想推广这种论辩,以便纠正名实问题上的混乱,由此来教化天下。
同理,白马、黄马也不是马,白马、黑马、黄马却是具体存在的,存在现实当中的客观事物,而马不是白马、黑马、黄马,则它是由现实当中的马抽象出来的存在于人脑中的主观映像。
这如同结构主义语言学家索绪尔所言的语言学问题。
他说言语不等于语言,语言不是言语。言语表达的一个性质是具体性。它的言语形式、言语内容、言语结果都是具体的、唯一的。他认为言语是个体的,能识别音色。人的大脑中存储着所有自己熟悉的人的音色,这样就可以模仿得到被模仿者的声音。
但所有的言语也不是语言,这时就要区分三个概念:个体、集体、整体。言语是个体,所有的言语是集体,而唯独语言是整体。整体就是将个体的毛刺打掉,就是去掉其具体性,形成抽象的东西。
例如:以普通话中a的发音为例:
个体:某一个人的a的发音 集体:张a+王a+李a +赵a +…+… 言语是具体的
整体:抽象的,看不到的a 语言是稳定的、抽象的。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语言不是言语,言语不是语言,联系暂且不论。同理白马是个体,黄马、黑马、白马……是集体,马是整体,所以白马非马。
(二)言语和语言
公孙龙子与索绪尔的语言理论的内容是相似的,只是表达意义的方法不同。索绪尔的著名公式:言语活动=语言+言语[2]。
言语活动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语言。语言的实质是社会的、抽象的,不以个人的语言为研究对象,这种研究是心理的。类似于白马非马中的马,马是心里的,抽象的,概括的。另一方面是言语。言语活动包括言语行为、言语过程、言语结果。它是具体的,因个人而异的。如同,白马非马中的白马,有的白马胖,有的白马瘦,有的白马大,有的白马小,因个马而异。
但同时也不能把它们隔离开来,它们是有联系的,言语要说出来,被人理解,前提是要有这种语言;同时要有语言存在,必须以言语作为载体。其中言语事实总是先行一步。同样,我们是先看到白马的,言语的抽象获得了语言,白马等各种各样的马的性质特征抽象出来便获得了马的概念。由此可见,语言和言语是相互依存的,语言既是言语的工具,又是言语的产物。白马是前提,马是白马抽象的结果。但这种关系并不妨碍两种不同的东西。[3]
把语言学的问题放在脑子内部世界去研究的人有公孙龙子、索绪尔、荀子等。物不能放在外部世界去认识,必须通过感觉将其移植到内部世界去洞察。公孙龙子是明确将客观事物与脑海中的东西区别开来的第一人。他在《指物论》中指出:万事万物怎么去被认识,所有东西在自然界中都有具体的形态,只有通过大脑才能去认识它。
万物皆由指来指谓,但指所指谓的物并不就是指谓物的指。天下并没有概念,万物也不可以说是用概念去代表自己的客观存在。例如:眼前的杯子和脑中的杯子是不同的。眼前的杯子,客观存在的看得见,摸得着。通过这种客观存在的东西深入脑中,当听到杯子这个词时(没有看到杯子的实物),脑海中就浮现了各种各样的杯子,即“此杯子非彼杯子也”。
二
公孙龙子认为语言的本质就在于把心智对世界的认识凝结成意义,意义在于心智用语言去指谓客体,西方现代语言分析哲学采用的是“指号学”。把语言看做符号,指号学将语言分析为三方面:语形学、语义学、语用学。[4]
而由于汉语缺乏词形变化这一特征,所以公孙龙子的语言理论缺乏从词性学的角度去分析,就只有语义学、语用学的角度。
“白马非马”的语言哲学虽然没有西方的那种特有的形式性,但就其内容和实质性而言,与西方的语言分析有异曲同工之道。
(一)客体词和概念词
我们在分析“白马非马”时,需要区别两个概念,即客体词和概念词。弗雷格的重要贡献:区分了客体词和概念词[5]。在符号上,一个专名相应于一个客体,一个概念词或概念符号相应于一个概念。
客体词,指一个客体,当说话者把一个词用于谈论客体时,这个词就是客体词;概念词,指一个内涵意义上的概念,当“说话人”把一个词用于表达含义时,它就是概念词。这两个词可谓分析“白马非马”的语言哲学的基础。
在“白马非马”这一语言哲学论题中,白马是客体词,马是概念词。另外,区别二词时,还与说话者的意图以及语境有关,这与语用学有关联。如:马者,所以命形也;白马,所以命色也。命形非命色也。故曰:“白马非马”。这里的白马、马都是指内涵意义的,所以都是概念词。
“求马,黄、黑马皆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黄马、黑马都是马,而不是白马,所以白马并不是马。在这个论述中,白马是概念词。而我们一般人认为“白马也是马呀”中的“白马”是客体词。
“白马非马”中的“白马”和“马”都是求的对象。即求者概念中的白马、马,白马是白色和马形,马是单纯马形,两者是不同的。所以说“白马非马”。而在“白马是马”中,白马是现实中存在的可以用手牵过来的一种动物,黄马、黑马亦然。所以说,黄马是马,黑马是马。黄马、黑马这两种动物可以入选概念词这个范围。
所以,“白马论”承认,黑马是马这里的马是客体词;白马非马,有白马不可谓有马,有白马非为有马,这里的的白马、马皆为概念词。由于二词使用的语境不同,说话者意图不同,所以指称不同,意义不同,容易混淆。
这样讲,白马非马这一语言哲学论断是正确无误的。
(二)所指与能指
我们来看索绪尔有关这方面的观点。在索绪尔的符号学的理论中,他将语言看做符号。我们把概念和音响的结合叫做符号。[6]他将符号分为所指和能指。例如:book,书
book 书
‖‖
音响形象 概念
‖‖
能指 所指
所指与能指,类似于公孙龙子的客体词、概念词。索绪尔把词的语音形式所表示的意义叫做概念。这个概念只能在一个人的大脑中,它就是所指;将存在于脑中的可供提取的音素叫做心理音响,即能指。语言首先是心理的,走得很彻底。索绪尔的符号就是建立在心理学上的。符号什么都不是,除了它本身,符号可以表达意义。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自手至目,就是文字本身,所以文字的认识都在脑中,图画也是如此。
随着这种认识语言理论方式的发展,现在还形成了“指称论”,即把词语意义跟它指称或代表的事物联系起来的理论。这种“白马非马”的认识世界的看法还是值得提倡的,虽然在几千年的古代哲学中它走的有点远。
参考文献:
[1]胡明扬.西方语言学名著选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69.
[2]韩宝育.语言学概论[M].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07.
[3][4][5]周昌忠.公孙龙子答客问[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6]费尔迪南•索绪尔.高名凯泽.普通语言学教程[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