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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混凝土结构技术下设计的新型混凝土结构物中,含钢率远大于传统的混凝土结构物,在对这些新型混凝土结构物造价计量时,如果仍按现行的计量规则,不考虑其中钢所占体积对混凝土工程量计算带来的误差是不合适的。建议完善混凝土计量中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取消原规则中按体积计量混凝土工程量时,不扣减钢所占混凝土体积的这一规定,以更准确的计算工程项目造价,消除造价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