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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制度包含奖学金设立、评定、管理、发放等各方面的制度与规定。新中国的高校奖学金制度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人民助学金制度。2002年,《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并于同年9月开始在普通高等学校中实行国家奖学金制度。与此同时,我国各高校也相继建立了自己的奖学金制度和工作体系,奖学金被确立为高等教育中一项重要的系统性、常规性工作。
一、国内高校奖学金工作的现有问题
随着现代社会对高等人才培养要求的不断提高,我国高校现有的奖学金制度和工作体系已无法有效满足社会发展对于人才培养多元化、职业化的要求。我国高校的奖学金制度主要存在如下基本问题:
(一)设立内容单一
国内高校传统的奖学金大多只局限于学业奖学金,多是学校运用财政专项经费或社会捐资,为了表彰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而设立。在传统的奖学金工作模式下,虽然每年的奖学金数量和金额都在不断增加,但量的增加没有带来质的变化,其内容依然存在单一化的特点。这种单一取向造成了社会资源流向与高校教育需求的错位,使高校的奖学金教育无法充分汲取并利用社会资源。
(二)评价标准单一
国内高校现行的奖学金评价标准与其设立内容有很大的关联性。在设立内容为单一学业奖学金的情形下,奖学金的评价标准必然会走向单一化,即主要以学习成绩、考试分数排名来确定获得奖学金的对象。而在实际运用中尤为重要的语言水平、沟通与表达能力、学术能力以及实践能力则不在奖学金的考察之列,客观上导致了高校人才培养对于社会人才需求的忽视,造成了高校育人工作和社会需求导向的脱节。
(三)管理手段单一
国内高校现行的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完全由校方或院方主导,极大限制了学生自主参与奖学金评定的空间。在这一模式下,社会层面的奖助学理念与评价机制无法引入校园,而由校园管理方主导的评审和分配机制又屏蔽了学生参与的可能性。评价机制的封闭性和学生参与的屏蔽性导致学生们可能将奖学金制度理解成只需单纯提高学习成绩即可获取物质奖励的简单制度,其对于综合素质能力培养的导向功能微乎其微。
鉴于此,笔者认为,可以从奖学金工作的运作模式人手加以改革,采用“奖学金项目化”的运作方法,对现行的奖学金制度和工作体系作出重新建构和调整。近年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开始尝试推行“奖学金项目化”,并依托“北京大学基层学生工作创新基地”的建设契机,在此方面做出了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二、奖学金工作“项目化”的基本设想和运作模式
奖学金项目化的基本设想是:打破条块分割,改变传统奖学金工作的定位与格局。实践表明,在一个基层院系的工作格局中,奖学金工作已经冲破了传统的本职工作和部门职责的界限,直接要求各相关工作部门要突破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杂货铺”状态,实现纵横沟通;直接要求院系要和社会协调合作,将奖学金工作与社会对于人才的需求和预培养连接起来。具体而言,就是要运用项目化的管理理念和运作模式,建设高效的奖学金工作运行机制,打造一支具有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的工作队伍,创造、积累并固化奖学金工作经验成果,以奖学金工作改革带动其他教育环节的革新,实现奖学金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奖学金项目化应包括以下五个关键环节:
(一)项目启动
与传统的发布申请通知相比,项目启动是一系列的综合性工作,应该召开启动大会,将与学院奖学金相关的各方人员召集在一起,拟定目标、制定计划、提出方案、分配任务。这就从一开始打破了部门工作的界限,以项目目标为指引,引导各方形成合力。
(二)项目计划
项目计划应包括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性的工作任务。负责人员应在征求项目各方工作安排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奖学金计划总表和工作年表,明确专门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制度和项目流程。所有工作将按照奖学金项目计划开展,分工更加明确,确保各部门按部就班开展工作。有了明确计划以及专业分工、专业制度和专业方法的保障,才能将奖学金工作做细、做久、做大。
(三)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的基础是项目启动和项目计划的落实,包括制度建设、常规工作和项目拓展三个方面。
1.实施制度建设。首先要制定出操作性强、明确易懂的奖学金制度规范,并通过网站、宣传册等途径在最大范围内向学生公布;也可通过专门的指导讲座进行解读与指导,使学生了解奖学金制度。并根据制度规定提早做出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奖学金申请规划。其次应尽量明确并简化申请流程,为学生申请奖学金减少程序上和制度上不必要的冗余,使学生能够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接受评审、展示自我方面。再次,应在历年奖学金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调研分析,为申请学生提供指导性建议,向其解读奖学金的申请规则和相关规律,使学生能够在充分了解奖学金内容、制度和规定的基础上主动参与申请。
2.实施常规工作。常规工作由评审和表彰两部分组成。在评审工作阶段,首先要建立多样化的评审标准。实践表明,优秀的人才往往来自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单方面强调传统指标(如学习成绩)是不合适的。在设立奖学金时要充分考虑不同的选拔程序与选拔标准,为学生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平台,也为高校培养人才提供更加理性的思路与途径。
其次,要构筑系统化的评审形式。传统的奖学金评审是由单一的评审方——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在引入社会资源后,必须同步引入奖学金评审的社会参与,将最终归属的决定权赋予学生工作部门和设奖方。在此基础上,应该根据参与程度的不同将奖学金评审划分为几种类型:完全的学校评定制、校方主导制、双方参与制、设奖方主导制、完全的设奖方评定制。
在表彰工作阶段,首先应该充分认识到:奖学金旨在培养符合社会要求的时代英才,不仅要发挥奖励鼓舞人的功能,遥要真正地为学生提供了更多展示自己与塑造自己的机会。奖学金主管部门应该利用奖学金表彰这一契机,为学生创造出和社会单位或职业精英的交流机会。
3.实施项目拓展。要明确项目拓展的方向。奖学金带给获奖者的不仅是荣誉,还有锻炼的机会与发展的平台。基于这种认识。目前国内外流行的奖学金制度已经开始采取除直接给予学生物质激励之外的其他发展机会。应尽可能多地设立各类特色奖学金,通过与设奖方的积极合作,在为学生提供物质奖励的同时,尽可能地提供职业发展机会,让奖学金项目成为连通社会人才需求和学生发展需求的聚合部。要创新项目拓展的方法,在项目拓展的过程中,校友会、就业指导中心、包括学院都主动承担起开发社会资源、拓宽奖学金渠道的任务。
(四)项目控制
项目控制是与项目实施并行的工作,可将其视为项目实施过程的不断调整以及对于项目运行方向的把握。实现项目控制的手段包括:负责人监督检查、阶段性协调会、中期调研和多方反馈。
在“负责人监督检查”环节,奖学金项目的负责人应该根 据项目计划的日程安排,定期对项目成员所完成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在工作推进遇到障碍和问题时,负责协调内部的沟通与配合,推进工作进程。在“阶段性协调会”环节,由各组成员汇报各自的工作进度、现存困难和预期成果,通过充分讨论形成共同决策。在“中期调研”环节,应面向学生和社会捐赠者双方,征求其对于奖学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借此了解项目实施的效果,为后续的项目实施工作提供可行性建议,也为今后的项目开展积累经验。在“多方反馈”环节,应该通过奖学金工作研讨会、奖学金项目问卷以及跟踪了解等形式,对过去工作进行总结,并在新一轮的工作中采纳可行性建议,进行修改与调整,实现奖学金制度的成熟和延续。
(五)项目收尾
在项目制的奖学金管理模式中,奖学金的发放并不意味着整个奖学金工作的结束。相反,奖学金发放结束恰好是奖学金工作新阶段的开始,尤其需要在这一阶段不断地发掘项目潜力,规划项目的发展前景。
具体而言,首先要做好评估总结工作。在一个工作周期完成后,梳理信息与总结成果是必然且必要的;对于奖学金工作的宣传应该贯穿于工作的每一步进程,尤其是在工作的收尾阶段,对于获奖学生和社会捐赠方的宣传,可以在一个周期的工作结束后进行,这种总结性质的宣传能收取到“画龙点睛”的良好效果;最好要做到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要以奖学金工作为载体,进一步拓展与社会职业界的合作空间,寻求到更多的人才培养机会。
三、关于奖学金工作“项目化”未来发展的思考
笔者所在院系开展的奖学金工作“项目化”的探索,一方面能够有效整合院系内部学生工作系统、教务工作系统、就业工作系统、校友工作系统等诸多部门的工作资源,打破条块分割、培育团队优势、实现育人合力,为院系基层学生工作提供了一种可供借鉴的运作机制和工作模式;另一方面也能够有效打破学校、院系与社会的“隔阂”,实现院系的人才培养工作与社会的人才需求“无缝对接”。实现了高等教育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有针对性地为不同类型的学生提供了物质奖励、实习机会和发展平台。就目前的工作情况而言,上述两点是奖学金工作“项目化”的最大成果。
随着社会发展,奖学金工作“项目化”也必须随时调整工作策略和运作模式,以适应新的形势变化与客观要求。具体而言,我们认为首先要将“项目化”视为一种可行的运作模式而非工作的必然选择,要根据不同的奖学金内容、设奖方要求和学生需求,适时调整项目的操作方式;其次,要实现不同“项目”之间的良性互动,既要在不同项目之间互相借鉴成功经验,又要通过“项目”与“项目”的联系,实现不同奖学金的获奖学生之间、设奖方之间、院系与社会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的沟通联系,为学生发展织就一张广阔的社会资源网络;再次,要及时引入“项目控制与评估”的工作机制,建立起一套成熟的绩效评估、信息收集、测评反馈制度,面向学生、学校和社会及时公布工作成绩、现存问题和改进举措,实现对奖学金项目的“跟踪测评、动态控制”,在不断地“调整—适应—调整”中,实现奖学金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一、国内高校奖学金工作的现有问题
随着现代社会对高等人才培养要求的不断提高,我国高校现有的奖学金制度和工作体系已无法有效满足社会发展对于人才培养多元化、职业化的要求。我国高校的奖学金制度主要存在如下基本问题:
(一)设立内容单一
国内高校传统的奖学金大多只局限于学业奖学金,多是学校运用财政专项经费或社会捐资,为了表彰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而设立。在传统的奖学金工作模式下,虽然每年的奖学金数量和金额都在不断增加,但量的增加没有带来质的变化,其内容依然存在单一化的特点。这种单一取向造成了社会资源流向与高校教育需求的错位,使高校的奖学金教育无法充分汲取并利用社会资源。
(二)评价标准单一
国内高校现行的奖学金评价标准与其设立内容有很大的关联性。在设立内容为单一学业奖学金的情形下,奖学金的评价标准必然会走向单一化,即主要以学习成绩、考试分数排名来确定获得奖学金的对象。而在实际运用中尤为重要的语言水平、沟通与表达能力、学术能力以及实践能力则不在奖学金的考察之列,客观上导致了高校人才培养对于社会人才需求的忽视,造成了高校育人工作和社会需求导向的脱节。
(三)管理手段单一
国内高校现行的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完全由校方或院方主导,极大限制了学生自主参与奖学金评定的空间。在这一模式下,社会层面的奖助学理念与评价机制无法引入校园,而由校园管理方主导的评审和分配机制又屏蔽了学生参与的可能性。评价机制的封闭性和学生参与的屏蔽性导致学生们可能将奖学金制度理解成只需单纯提高学习成绩即可获取物质奖励的简单制度,其对于综合素质能力培养的导向功能微乎其微。
鉴于此,笔者认为,可以从奖学金工作的运作模式人手加以改革,采用“奖学金项目化”的运作方法,对现行的奖学金制度和工作体系作出重新建构和调整。近年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开始尝试推行“奖学金项目化”,并依托“北京大学基层学生工作创新基地”的建设契机,在此方面做出了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二、奖学金工作“项目化”的基本设想和运作模式
奖学金项目化的基本设想是:打破条块分割,改变传统奖学金工作的定位与格局。实践表明,在一个基层院系的工作格局中,奖学金工作已经冲破了传统的本职工作和部门职责的界限,直接要求各相关工作部门要突破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杂货铺”状态,实现纵横沟通;直接要求院系要和社会协调合作,将奖学金工作与社会对于人才的需求和预培养连接起来。具体而言,就是要运用项目化的管理理念和运作模式,建设高效的奖学金工作运行机制,打造一支具有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的工作队伍,创造、积累并固化奖学金工作经验成果,以奖学金工作改革带动其他教育环节的革新,实现奖学金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奖学金项目化应包括以下五个关键环节:
(一)项目启动
与传统的发布申请通知相比,项目启动是一系列的综合性工作,应该召开启动大会,将与学院奖学金相关的各方人员召集在一起,拟定目标、制定计划、提出方案、分配任务。这就从一开始打破了部门工作的界限,以项目目标为指引,引导各方形成合力。
(二)项目计划
项目计划应包括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性的工作任务。负责人员应在征求项目各方工作安排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奖学金计划总表和工作年表,明确专门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制度和项目流程。所有工作将按照奖学金项目计划开展,分工更加明确,确保各部门按部就班开展工作。有了明确计划以及专业分工、专业制度和专业方法的保障,才能将奖学金工作做细、做久、做大。
(三)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的基础是项目启动和项目计划的落实,包括制度建设、常规工作和项目拓展三个方面。
1.实施制度建设。首先要制定出操作性强、明确易懂的奖学金制度规范,并通过网站、宣传册等途径在最大范围内向学生公布;也可通过专门的指导讲座进行解读与指导,使学生了解奖学金制度。并根据制度规定提早做出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奖学金申请规划。其次应尽量明确并简化申请流程,为学生申请奖学金减少程序上和制度上不必要的冗余,使学生能够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接受评审、展示自我方面。再次,应在历年奖学金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调研分析,为申请学生提供指导性建议,向其解读奖学金的申请规则和相关规律,使学生能够在充分了解奖学金内容、制度和规定的基础上主动参与申请。
2.实施常规工作。常规工作由评审和表彰两部分组成。在评审工作阶段,首先要建立多样化的评审标准。实践表明,优秀的人才往往来自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单方面强调传统指标(如学习成绩)是不合适的。在设立奖学金时要充分考虑不同的选拔程序与选拔标准,为学生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平台,也为高校培养人才提供更加理性的思路与途径。
其次,要构筑系统化的评审形式。传统的奖学金评审是由单一的评审方——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在引入社会资源后,必须同步引入奖学金评审的社会参与,将最终归属的决定权赋予学生工作部门和设奖方。在此基础上,应该根据参与程度的不同将奖学金评审划分为几种类型:完全的学校评定制、校方主导制、双方参与制、设奖方主导制、完全的设奖方评定制。
在表彰工作阶段,首先应该充分认识到:奖学金旨在培养符合社会要求的时代英才,不仅要发挥奖励鼓舞人的功能,遥要真正地为学生提供了更多展示自己与塑造自己的机会。奖学金主管部门应该利用奖学金表彰这一契机,为学生创造出和社会单位或职业精英的交流机会。
3.实施项目拓展。要明确项目拓展的方向。奖学金带给获奖者的不仅是荣誉,还有锻炼的机会与发展的平台。基于这种认识。目前国内外流行的奖学金制度已经开始采取除直接给予学生物质激励之外的其他发展机会。应尽可能多地设立各类特色奖学金,通过与设奖方的积极合作,在为学生提供物质奖励的同时,尽可能地提供职业发展机会,让奖学金项目成为连通社会人才需求和学生发展需求的聚合部。要创新项目拓展的方法,在项目拓展的过程中,校友会、就业指导中心、包括学院都主动承担起开发社会资源、拓宽奖学金渠道的任务。
(四)项目控制
项目控制是与项目实施并行的工作,可将其视为项目实施过程的不断调整以及对于项目运行方向的把握。实现项目控制的手段包括:负责人监督检查、阶段性协调会、中期调研和多方反馈。
在“负责人监督检查”环节,奖学金项目的负责人应该根 据项目计划的日程安排,定期对项目成员所完成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在工作推进遇到障碍和问题时,负责协调内部的沟通与配合,推进工作进程。在“阶段性协调会”环节,由各组成员汇报各自的工作进度、现存困难和预期成果,通过充分讨论形成共同决策。在“中期调研”环节,应面向学生和社会捐赠者双方,征求其对于奖学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借此了解项目实施的效果,为后续的项目实施工作提供可行性建议,也为今后的项目开展积累经验。在“多方反馈”环节,应该通过奖学金工作研讨会、奖学金项目问卷以及跟踪了解等形式,对过去工作进行总结,并在新一轮的工作中采纳可行性建议,进行修改与调整,实现奖学金制度的成熟和延续。
(五)项目收尾
在项目制的奖学金管理模式中,奖学金的发放并不意味着整个奖学金工作的结束。相反,奖学金发放结束恰好是奖学金工作新阶段的开始,尤其需要在这一阶段不断地发掘项目潜力,规划项目的发展前景。
具体而言,首先要做好评估总结工作。在一个工作周期完成后,梳理信息与总结成果是必然且必要的;对于奖学金工作的宣传应该贯穿于工作的每一步进程,尤其是在工作的收尾阶段,对于获奖学生和社会捐赠方的宣传,可以在一个周期的工作结束后进行,这种总结性质的宣传能收取到“画龙点睛”的良好效果;最好要做到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要以奖学金工作为载体,进一步拓展与社会职业界的合作空间,寻求到更多的人才培养机会。
三、关于奖学金工作“项目化”未来发展的思考
笔者所在院系开展的奖学金工作“项目化”的探索,一方面能够有效整合院系内部学生工作系统、教务工作系统、就业工作系统、校友工作系统等诸多部门的工作资源,打破条块分割、培育团队优势、实现育人合力,为院系基层学生工作提供了一种可供借鉴的运作机制和工作模式;另一方面也能够有效打破学校、院系与社会的“隔阂”,实现院系的人才培养工作与社会的人才需求“无缝对接”。实现了高等教育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有针对性地为不同类型的学生提供了物质奖励、实习机会和发展平台。就目前的工作情况而言,上述两点是奖学金工作“项目化”的最大成果。
随着社会发展,奖学金工作“项目化”也必须随时调整工作策略和运作模式,以适应新的形势变化与客观要求。具体而言,我们认为首先要将“项目化”视为一种可行的运作模式而非工作的必然选择,要根据不同的奖学金内容、设奖方要求和学生需求,适时调整项目的操作方式;其次,要实现不同“项目”之间的良性互动,既要在不同项目之间互相借鉴成功经验,又要通过“项目”与“项目”的联系,实现不同奖学金的获奖学生之间、设奖方之间、院系与社会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的沟通联系,为学生发展织就一张广阔的社会资源网络;再次,要及时引入“项目控制与评估”的工作机制,建立起一套成熟的绩效评估、信息收集、测评反馈制度,面向学生、学校和社会及时公布工作成绩、现存问题和改进举措,实现对奖学金项目的“跟踪测评、动态控制”,在不断地“调整—适应—调整”中,实现奖学金项目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