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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7日,西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通过之日起施行。《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实施办法》的制定,是西安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的又一生动实践,标志着西安监督司法工作又向前迈出坚实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