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青年社团文化传承功能及其社会影响力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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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文化新定位,要求澳门青年社团必须做好对青年群体文化价值的传承.要全面整合澳门的文化传承资源,设计不同的主题品牌活动,用青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尤其是网络形式进行文化传播.组织及倡导社团志愿活动,培养青年的归属感及责任文化,形成独特的青年社团文化传统,以社团文化的价值性功能及工具性功能去凝聚、引导与服务青年.同时,澳门青年社团需要不断地提升其对青年群体的代表性,以专业化服务来增强青年社团对青年群体的吸引力;以标志性品牌活动与代表性人物,来提高青年社团的社会知名度.强化青年社团的内部治理及自律,塑造青年社团的社会公信力,从而全面地增强青年社团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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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延期开庭管控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判效率等方面有重要意义.然而,现有制度规定不够完善,管控效果不够理想.检视现行制度体系,管控措施与实践需求、改革导向、程序可控性以及规范强制性之间存在不协调之处.对此,在延期开庭管控中,需要坚持“评估与发展、效率与公平、嬗变与改良、管控与服务”的价值平衡,建立更加科学的管控模式.具体制度完善方面,可通过开放程序入口、把握管控力度、完善次数限制、优化保障措施,构建更好的延期开庭管控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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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的概念尚不明确,但有着急迫的立法需求.当概念的模糊性与法律的精确性冲突时,立法者应当采取务实态度,根据立法目标来界定不同法律中的“数字经济”概念.对于以激励产业发展为目标的促进法,应该考虑数字经济的长远前景、溢出效应和各产业间的协同效应,采取最广义的界定方式.对于以创设义务性规范为目标的部门法,则应当借鉴数字隐私法上的“场景理论”,有的放矢地选取主体界定方式,不宜以“数字经济”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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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诉讼程序在运行中呈现适用率低、地域差异大、案件类型集中、文书不够规范等问题.伴随当前民事审理方式的变化,实践证明要素式审理法可以适用于小额诉讼程.要素式审理法,主要是运用要素表格识别案情繁简,提高程序强制适用率;要素式庭审融入集中审理原则、跨越诉讼阶段、庭审实质化等职权主义理念,提高程序适用质效;要素式裁判文书从简化的行文结构、简化的“演绎推理三段论”式进行说理论证,并推行示范裁判在司法的参考适用,树立程序终审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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