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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并扩大适用范围。商务部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日前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商务部部长助理李成钢,财政部关税司司长冯晋平,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司长王炜介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后有关政策,并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