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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捐助可以扶危济困,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增进企业内部凝聚力,提升企业形象,更是企业与社会的双赢选择。
汶川大地震发生以来,中国企业迅速行动,纷纷伸出援手,参与赈灾捐助,积极为抗震救灾作贡献,成为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从以往整个企业界来说,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有过捐赠记录的不超过10万家,即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捐赠。另外一项统计数字表明,中国大陆企业家每年用于慈善事业的资金占当年GDP总值的0.05,而在美国这个数字是2.77%左右,在欧洲和日本,这个数字在0.7%和0.8%左右。这足以说明在我国,企业在公益慈善领域做得远远不够,全国大部分企业的慈善意识都还没有被唤醒。这与我们的社会慈善氛围还不够浓厚、部分企业的社会责任观念还不够强有关,中国企业的慈善意识尚待提高,本文试从企业慈善捐助的角度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内容界定
企业慈善捐助是近期点击率颇高的热门关键词。“慈善”这个词源自希腊语,原意是对人类的一种博爱,努力工作,能够使所有的人从中获益,是一种慈善的事业。企业慈善捐助是企业以扶贫、帮困、助人、利他为主要内容,自愿将人、财、物赠送给与企业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受赠者实施的捐赠行为。在我国,慈善捐赠是一种普遍的企业责任行为,企业是我国民间慈善的主体,解决了诸多政府“想不到”、“做不好”的事情,对和谐社会的构建作出了贡献。
表现形式 企业参与慈善事业的主要形式有捐赠现金、捐赠本企业产品、捐赠非本企业产品、提供人力服务或者建立公益设施等形式。在有捐赠行为的企业中,多数的企业只采用过一种形式,只有少数的企业采用了三种或三种以上的形式。采用最多的是现金捐赠,其次是非本公司产品,然后是本公司产品,最后是提供人力服务,这次汶川抗震救灾企业采取了多种慈善捐助形式。
指向领域 企业参与慈善事业所涉及的领域是很广的,大体上可以分为提供公共援助和推进社会发展两大类。公共援助类包括:灾害救助扶贫济困、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项目;社会发展类包括对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体育保健教育、科学普及文化事业等领域提供捐赠。根据统计数据,企业捐赠最多的领域依次是扶贫济困、灾害救助、社会福利和教育领域。
功能效应
企业慈善捐助不仅对于社会来讲有诸多功能,并且对企业自身也有一定的回报效应,可谓从中获得双赢。企业慈善对于社会来讲有三项基本功能:
推动慈善事业进步。政府资助、企业捐款和个人捐赠是慈善公益组织的资金主要来源:其中企业捐款有逐年上升的态势。在我国社会公益事业资金来源中,企业捐款也占有很大的比重,据《2007中国慈善排行榜”》提供,共有174位企业家入榜,他们在2007年共捐赠了19.1亿元人民币的现金(不含实物捐赠),平均捐赠1137万元;入榜慈善企业222家,共计捐赠20.7亿元(不含物品捐赠),平均捐赠934万元。这说明我国企业在参与慈善事业方面已有相当大的热情。财力支持只是一个大的方面,还有人力资本投入、物力、智力支持等,都在某种程度上为慈善事业提供多层面的资源。
有效促进社区发展。企业的发展与政治机构、社会团体、公众等在一个场域中发生密切的互动,因此会受到他们的影响与牵制,或得到他们的支持与认同。企业行为或许不可避免地对社区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如环境污染、公司裁员等),但若以一种积极的姿态参与社区公益事业的发展,则又可消除这种裂痕,进而增进信任与友谊,提高社区的社会资本存量,有效地促进社区发展。最近,王老吉赈灾慈善大手笔,让公众看到了一个负责任企业的形象,短时间里得到市场更多关注和追捧,品牌价值不断提升。相反,只捐出200万元的万科,不免让一些网友觉得王石吝啬,企业形象大大受损。尽管王石后来表示,将拨出1亿元人民币用于未来3到5年灾后重建,但市场已有“成见”,修补形象为时晚矣。
促进企业社会共赢。对企业来说,参与慈善事业不仅可以直接回报社会,更可以降低赋税水平,提升社会形象和增强内部凝聚力,并最终与企业的盈利性目的相一致。对社会来讲,企业参与慈善可以扩大慈善事业的发展资源,促进社区发展,并在全社会表达一种“关爱与和谐”的价值与信念。
与此同时,企业慈善对于企业自身也有利于三项回报:
提升企业形象。企业通过参与慈善和公益事业来提升形象的一套做法统称为“公益公关”。企业每一次参与社会公益事业,都会带来企业形象的良好展示及知名度与公信度的扩大,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和促进企业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增进企业凝聚力。在企业内开展互帮互助和对外开展慈善事业。企业通过发动员工参与慈善事业、做志愿者等形式,让员工充分体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增强员工的社会责任感和培养员工“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道德风尚,从而提高士气,增进企业的内部凝聚力,以致改善公司的产品和服务。以慈善活动作为情感纽带,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增进企业的内部亲和力与凝聚力,优化员工绩效,这也是现代成熟企业的努力方向。
培养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源泉。企业积极参与社会慈善事业,是培育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通过活动,增强了员工对企业的自豪感和归属感,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形成爱企敬业、团结互助、积极向上的良好企业氛围,为推动企业发展奠定良好的文化基础。
捐助现状
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2006年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国有企业、赢利企业、处于成长和成熟阶段企业的社会捐赠相对较多。在2006年,有60.7%的大型企业慈善公益捐赠超过10万元,上市公司为50.5%,国有企业为27.9%,民营企业为19.9%,赢利企业为26.4%,成熟阶段的企业为26.3%,成长阶段的企业为24.4%。此外,成立时间较长企业的慈善公益捐赠明显高于成立时间较短的企业。从我国已有的企业捐赠行为和实践并结合企业与公司捐赠研究课题组调查数据可以看出,现阶段我国企业慈善捐赠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捐赠力度小。如果上面的数据只能说明我国企业的慈善捐赠参与度低,捐赠力度不大。企业与公司捐赠研究课题组调查结果显示:有过捐赠记录的样本企业的捐赠额和当年营业收入额的比率很低。另外,10万元以下的小额捐赠占到了一半以上。
募捐不规范。社会募捐缺乏有效管理,来自各方面的募捐名目繁多,无章可循。由于缺乏良好的沟通。红十字会在社会上开展公益事业的认知度比较低,尤其一些企业界人士都不知道红十字会开展募捐工作是依法行事,更不知道红十字会法,导致了募捐工作难上加难。
捐赠太分散。很多的企业在进行慈善捐赠时,完全脱离企业的实际与特点,无论是在捐赠领域的选择、捐赠对象的确定还是捐赠方式的采用上,都显得不集中,直接的结果就是企业投入了很大的精力、物力与财力,但是却没有达到所期望的社会效益和影响。
缺乏计划性。大部分企业均无制度化的社会捐赠计划。在捐赠的企业中,除出自税前利润或税后利润,其余的出账方式五花八门,如“工会经费”、“福利基金开支”、“营业外支出”、“企业帮困募金”、“费用开支”等等。企业在慈善捐赠的选择上有很大的随意性。捐赠与否、如何捐赠完全取决于管理者个人的主观意愿,缺乏规范化、制度化的运作机制。这与欧洲和美国的很多企业所表现出来的慈善行为有很大的不同。

形象受影响。捐赠有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2005年底,某石油公司捐了500万治理松花江污染,结果治理效果差强人意,没有给企业带来任何形象加分;外国有一个零售企业的股东捐助了某一个政治组织,最后引发了强烈的抵抗。这些说明选择捐助对象要慎重,否则会引起麻烦,一定要注意规避风险。
缺乏主动性。很多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的过程中,明显缺乏主动性。很难想象没有企业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会主动选择慈善捐赠行为。这可以从调查数据中看出来:有60%~85%的被调查企业缺乏内部自发机制,在外力(其中行政性要求是重要的外因之一)的推动下实践着慈善捐赠行为。
动机有问题 基于思维惯性,企业家可能还是觉得向政府的项目捐钱更为保险。企业家经常是看政府领导的脸色行事,至于捐赠本身的效果如何,通常不会过多考虑。他关心的是,捐赠是否被各级领导看得见。他们捐赠的功利目的十分明显,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为了在领导那里为自己、为企业、为自己的财富购买一份政治上的保险。企业的社会责任变成了企业的政府责任,企业总是通过政府来尽自己的责任。
社会存偏见 社会、政府机构支持不够。比如,前些年某企业家赞助海啸受灾国家和难民1000万美元,马上就有人攻击说他想“出风头”、“标新立异”,甚至有人说他是“吃饱撑的”,有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攻击乐善好施者沽名钓誉、收买人心、是为了逃税避税等等,使得相当一部分企业家在慈善事业中裹足不前,顾虑重重,让别的企业家想赞助也不敢做了。
无专门机构。企业捐赠的执行部门不是主要依靠企业基金会或企业内部所设的基金机构作为中介,而是将其事务摊给企业现有部门。捐赠的企业中,一般由企业的办公室、工会等作为执行单位或由企业公关部门负责。没有一家企业设立的基金或基金会等专门机构来承担企业捐赠。
外企比例少 据调查发现,外商投资(包括合作)企业未捐赠比例高于内资企业,认为捐赠“没有必要”的比例也高于内资企业。究其原因是外商投资(包括合作)企业除了对所在社会可能缺乏认同之外,令人发人深省的是中方管理人员更多考虑自身利益,生怕企业参与捐赠会得罪外方,不愿意“节外生枝”;还有外方对于政府部门组织许多赞助活动反感,认为没有必要通过捐赠再向政府缴税。
缺乏透明度。捐赠款项的使用情况往往不甚明了,捐赠者不知道是否有效地满足了自己的捐赠愿望,也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捐赠人的积极性。很多人不清楚自己捐的钱去了哪里,对捐赠望而却步;或捐赠后得不到期望的效果,导致热情不高;一些人觉得捐钱会让自己“露富”,会处于风险之中。只有当社会经济高度发达、社会财富高度充足、法律配套设施完善时,捐助才会大行其道。
不利因素
与世界发达国家企业相比,当前我国的企业慈善参与现状不容乐观(汶川抗震救灾许多企业表现尚好是个特例)。大致存在三个方面影响国内企业慈善参与水平的主要因素:
企业慈善理念的相对缺失。国内企业对“企业公民”理念的认知可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对企业公民概念本身比较理解,并表示已经将其树立为企业的核心理念,这样的企业在国内可说是凤毛麟角,一般都是成功跻身世界500强的大型企业;第二个层次对企业公民概念本身没有了解,但表示深切认同,并且企业实际上已经在扮演企业公民的角色,这些企业一般起步较晚,但经营业绩较好,企业领导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第三个层次对企业公民表示赞同,但认为不可行,这些企业一般都是经济情况不很好或比较小的私营企业,还没有到现金极度充裕的阶段,再加上还得考虑未来经营的风险,因此无力捐赠;还由于一些企业家本身就是从穷人过来的,思维还停留在勤俭过日子的阶段,不习惯把自己的钱给别人,更不知道身为富人对社会应该有什么贡献。 总体而言,中国企业的慈善参与理念更多地仍然是带有民族情感的价值理性成分,虽然它更注重人类的社会需求和精神层面的平衡,但却因缺少与工具理性的有效结合而显得零散和随意。
企业慈善参与的环境制约 国家目前对企业捐赠的鼓励还不够,就目前而言,扼制企业捐赠的瓶颈是企业捐款需要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四章在“优惠措施”中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而“优惠”的是什么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也就是说,企业捐赠款物的金额如果超过企业当年税前利润的3%,超额部分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就形成企业捐赠越多,纳税就越多的矛盾,自然抑制了企业捐赠的积极性。由于这些法规的规定,使企业在做好事的同时却要承担更多的负担,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慈善机构发展水平的制约。目前我国经营公益事业的非营利机构的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机制,没有很强的经营能力,不能很好地在慈善事业的捐赠者和捐赠对象之间建立联系,以至于严重阻碍了慈善捐赠的步伐,美国有各种各样的基金会从事专门的慈善捐赠工作,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接受捐款、寻找受捐者、送出捐款的体系。而中国恰恰缺少这方面的非营利机构。我国公益机构的数量十分有限,运作相对成功一些的(如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会、上海慈善基金会等)就更少,而且往往行政化色彩较浓,远没有形成市场化的竞争局面,渠道不畅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慈善行为。社会捐赠往往带有极强的行政指令色彩和硬性摊派性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捐赠的积极性与质量。我国公益机构自身的管理与运作方面也存在缺陷与不足.如未能开发足够的捐赠对象和项目,捐赠人可选择的范围过小,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差,工作效率不高,运作的透明度不强和公信力不强等等。
对策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更加迅速,慈善事业的发展环境条件进一步改善,企业和慈善公益组织也应该抓住机遇,与时俱进,进一步加强合作,实现互利双赢。
培育利善的社会文化环境。要通过各种大众传媒、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百姓中乐善好施的精神与典范,激发社会各界对慈善事业的热情,使公益成为一种社会文化,树立企业和消费者的慈善理念,使企业慈善行为得到更多的掌声而不是责骂。要大力宣传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宣传企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反馈社会的慈行善举,并作为企业文化来指导、激发企业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主流媒体应积极正面地宣传慈善,抑制某些极端失真、负面的研究和报道。但是,当前不应该引导少数企业的大额捐赠,而应鼓励大多数企业普遍捐赠,在保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鼓励企业适当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参与捐赠,形成一个“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局面,既造福于社会又造福于企业。
拓展企业参与慈善事业的途径。企业与慈善组织都要从自身特点出发,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互补,从而实现双赢。企业可根据慈善公益组织的需求,发挥在资金、产品、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为慈善组织提供各方面的支持,共同开发慈善求助项目。同时,企业也可以利用慈善事业这一平台,宣传企业的文化、品牌,扩大社会影响,这会起到比单纯产品广告宣传更有效的作用。慈善公益组织可根据企业的需要,发挥信息量大、接触面广、联系媒体多等优势,为企业参与公益事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帮助企业实现慈善捐助应达到的目的。目前企业与公益事业的合作形式比较多,如企业向慈善组织捐款捐物反哺社会;企业捐出的专项基金实施定向救助;慈善组织与企业共同组织社会弱势群体技能培训;慈善组织、企业和宣传媒体共同组织慈善公益宣传活动等。慈善组织与企业签订救助协议,并组织具体实施,实施情况定期向捐资企业报告,组织企业员工参加慈善志愿者队伍,参加慈善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大力发展民间慈善组织。要扩大民间慈善组织的数量和规模。 国内现有大大小小100多家慈善公益组织,所掌握的资金仅占到国内GDP的0.1%。并且国内的慈善公益组织多为有政府背景的“官办”组织,体制上和机关单位相差无二,而中国民办公益组织的注册登记,又是难乎其难,每年还要像营利性企业一样交税。因此,要从体制上改变这种不利于慈善机构发展的局面。目前迫切需要对公益慈善机构的双重审批、注册的进入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以期培育更多的慈善公益组织。其次,完善现有慈善组织的管理。国外的慈善机构大都实行企业化管理,像公司那样经营。慈善机构通过一个个项目来确定把钱捐赠给谁、如何捐赠;同时,每个项目独立核算,捐赠出去的钱用于何处,解决了怎样的问题,是否达到了事先确立的目的,慈善机构都会提供完整的项目报告,捐款人可以一目了然。
加强慈善法律法规建设。要加强有关企业慈善捐赠的法律建设。据悉,《慈善事业促进法》已经列入了国务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计划中。当务之急是要尽快改革慈善事业的准入制度,健全公益财产管理制度、公益机构分类分级监管制度、行业评估制度和信息统计制度,使行业组织的进入和运行初步得到有法可依。过低的免税率是无法调动企业进行慈善捐赠积极性的。同时,现有的免税申请程序过于复杂,操作性不强,很多人(包括一些部门的财务人员)对慈善申请免税的程序并不是很清楚。这些,都需要在新出台的法律中有所突破。
营造企业捐助的良好氛围 慈善事业应该是一项“阳光工程”,透明度应该非常高,这样,才能提高慈善机构的公信力,增强其动员社会慈善资源的说服力。慈善其形式应该也是多样的,只要企业从事了扶弱济贫活动,参与了社会救助,要企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了,都应该承认企业参与了慈善事业。社会对企业慈善要宽容,不要期望值太高,使企业觉得捐少了拿不出手,捐多了又有困难,结果选择对慈善事业的回避态度。社会应对企业,捐300万元是善举,捐3000元同样也是善举。
加强捐赠的内部管理。企业首先要组建专业的捐赠管理部门,制定科学的捐赠计划,为慈善捐赠拨立预算,加强捐赠决策管理,审视企业竞争环境,选择能最有效提升企业竞争优势的捐赠项目;科学地选择捐赠形式、捐赠水平和捐赠渠道,用好用足捐赠免税政策;强化项目事中事后评估,不断完善企业捐赠战略,积极有效地宣传企业慈善行为。通过有效的捐赠管理,企业能积极主动地增加捐赠收益,降低捐赠成本,根本杜绝捐赠风险。
改革现有的捐赠免税制度。但这并非一定要扩大捐赠免税额度,很多学者认为中国3%的捐赠免税额度过低,但在实践中,很少有企业捐赠占税前利润的比重超过3%,即使在捐赠远比中国发达的美国,企业捐赠占税前利润的比重也仅在1%左右,因此,3%的捐赠免税额度仅增大了某些超额捐赠企业的成本,并未对多数企业造成障碍。可以考虑再度扩大免税受赠主体的范围,允许超额捐赠递延扣除等。此外,要简化捐赠免税、退税程序,使企业绝大部分慈善捐赠都能切实获得免税激励。
政府、慈善组织和公众共同努力。首先,政府应转变角色,从劝募市场中抽身而出,由劝募者、监管者的双重身份向监管者的单一身份转变,长期来看甚至要放弃捐助的指令性摊派,行政性劝募,至多保留社会性动员等软手段,否则,“自愿”永远不可能成为中国企业慈善捐赠的基本特征,企业无法对捐赠进行管理,捐赠收益也就无从谈起。
企业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经济建设,离不开企业所提供的资源。只有良好地融入社会,服务于社会,企业才能取得长足的发展;同时,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也离不开企业的积极参与。慈善事业每一个坚实的步伐,都有企业的贡献与支持。有远见的企业家会在这方面进行投资,因为,投资于社会,就是投资于企业的未来。我们希望企业与慈善的密切合作,不断描绘出和谐社会大爱无疆的新画卷。
(责任编辑:云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