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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法与执行层面还未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时,政府采购就是一块让你眼馋但始终不知如何到手的蛋糕。
今年两会上,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明珠惊爆格力空调“废标案”案件内幕,让政府采购在两会中再度受到关注。这场“民告官”的官司,将格力空调及其总裁董明珠推到了直面政府采购潜规则的风口浪尖上。素以行事低调著称的格力摇身一变,被戏称为“孤独的斗士”。
“潜规则”串标围标
事情要追溯到2008年9月。格力参与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竞标的番禺中心医院“门诊楼变频多联空调设备及其安装”采购项目,并给出1707万元的最低报价,结果却被排除在外,而中标的广东石化报价金额为2151万元。
在招标过程中发生的变故,令格力猝不及防。
一年多来,格力锲而不舍地穷追猛打,让广州市财政局不胜其烦:“格力是在借机炒作,以省几百万元广告费。”双方的争端从法庭辩论蔓延成为口水战。
广东石化何许人也?高价中标竟能打败国内空调行业的老大。
广东石化在广州市工商局的登记资料显示,广东石化成立于1986年,是一家国有建筑业企业,注册资金为6017万元。主要经营化工石油、机电设备安装、管道、消防设施、市政公用、房屋建筑、装修装饰、环保工程总承包等等。
格力空调是中华民族自主品牌,而广东石化中标的产品是集中了一批中外品牌。为什么最低价竟然输给了最高价?番禺财政局这一起政府采购的规则究竟是怎样的?是否存在围标串标的黑幕?
据董明珠透露,“在投标前,广州格力就接到过一家供应商要求‘配合’的电话,我们拒绝了。但回头看,这中间‘串围标’的嫌疑很大”。
据悉,相比项目2220万元的总标的,格力报价下浮20%,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下浮3.1%,其他投标人报价下浮分别为0.5%、2.3%、1.9%。对此,董明珠的质疑直截了当:“格力的成本在行业内一向算较高的,可即使报出1700万元的价格,我们也还有100多万元的利润,那个中标的2100多万元作何解释?”
在业界,“围标”又分为高价围标和低价围标。陈勇透露,“我们遇到的是高价围标。在几家最终入围的竞标企业中,除了格力,报价都很接近,最低的只在政府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下浮了10万元左右。”
在陈勇看来,评标标准中价格占据了40%的分数,在对方的品牌、技术相对于格力而言并没有绝对优势的时候,放弃这40分的综合评分,只有三种原因,要么是报出了一个“自杀价”,要么纯粹是来“陪太子读书”,要么就是对于中标早已胸有成竹。“事实如此,几家虽然都是高价,但其中有一家是相对低价,通过淘汰掉格力,顺延下来就是它了!”
这次参与竞标的除了格力之外,没有一家是专门从事空调制造、销售的,那几家都是工程公司。而这次招标,很多地方看上去的确是为对手“量身定做”的。
“广州市采购中心采购空调业不是一次两次了,以前都是要求竞标者必须是空调厂家或者经销商,这一次却突然改成了只需要获得厂家的代理授权就行了,为什么这次招标放宽了门槛呢?”陈勇指出了整个招标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潜规则”。
凸显政府采购机制缺陷
迷雾重重,但此次政府采购的合同已经履行,采购方已采用了报价贵的另一家供应商,这就意味着即使格力赢了官司也会输了订单。对此,业内专家指出,格力状告广州财政局一案凸显了企业权利救济机制的缺陷,政府采购制度亟待规范完善。
对于这个结果,广州格力公司也十分清楚。陈勇坦言:“现在招投标的合同实际已履行完毕了,就算我们打赢了官司,实际上也拿不到这个项目了。”
而面对社会上有人质疑格力借官司在进行商业炒作,陈勇应道:“虽然此次招投标项目单从金额而言,对公司运作没有太大影响,但我们就是希望通过这个案子,讨回一个公道,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对政府采购的规范透明运作起到推动作用。”
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谷辽海认为,现在政府采购陷入了一个怪圈:企业在竞标中吃了亏,因为怕得罪政府,很少有人打官司;“企业不打官司,相关的监察部门就无法充分重视,相应的法律法规也不能及时建立,因此政府采购人的自由裁量权就得不到必要的限制,竞标机制形同虚设,就会有更多的企业在其中吃亏。如此循环下去,最吃亏的还是纳税人,但是广大的纳税人对政府采购并不关心。所以政府采购,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监管相对真空的地带。”
近年来,政府采购的规模越来越大。以广东为例,据统计,2002年-2008年,广东政府采购规模连续七年全国居首。其中,2008年突破600亿元。政府采购对于拉动企业的经营效益越来越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关于企业不服采购结果的情况也逐渐增多。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副局长周健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采购在我国仍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当中,其制度和法规也需要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我们政府部门也希望通过格力案进行反省,如何在今后的政府招投标工作中做得更加公开、透明、公正。
企业权利救济机制亟待完善
谷辽海直言不讳地说:“我们现有的救济机制根本没有建立,现在打完官司,有几个供应商能把项目拿回来的?又有几个获得赔偿的?相反,供应商打官司要得罪政府、得罪采购方,又得不到任何实际结果,许多供应商感到得不偿失,认为不如不打官司,说不定下回还能被照顾给点项目。这是一种很可悲的现象,而且呈现蔓延之势。政府采购是一块大蛋糕,我们要呼吁真正的‘阳光采购’,在立法和执法层面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监督,尽量减少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腐败活动,最终才能很好地保护纳税人税款得到节俭有效使用,进而促进政府采购程序的透明和公开。”
反思格力案,业内专家一致认为,建立完善企业的权利救济机制是保障政府采购公平公正进行的重要基石,“因为没有救济,权利就无从谈起。”
所幸的是,就在格力与广州市财政局闹得沸沸扬扬之际,2010年1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旨在细化采购法的原则性规定。在《政府采购法》实施7年后,满载期望的实施条例终于姗姗来迟,条文中可以明显看到,其在增强可操作性上所作出的努力。
今年两会上,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明珠惊爆格力空调“废标案”案件内幕,让政府采购在两会中再度受到关注。这场“民告官”的官司,将格力空调及其总裁董明珠推到了直面政府采购潜规则的风口浪尖上。素以行事低调著称的格力摇身一变,被戏称为“孤独的斗士”。
“潜规则”串标围标
事情要追溯到2008年9月。格力参与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竞标的番禺中心医院“门诊楼变频多联空调设备及其安装”采购项目,并给出1707万元的最低报价,结果却被排除在外,而中标的广东石化报价金额为2151万元。
在招标过程中发生的变故,令格力猝不及防。
一年多来,格力锲而不舍地穷追猛打,让广州市财政局不胜其烦:“格力是在借机炒作,以省几百万元广告费。”双方的争端从法庭辩论蔓延成为口水战。
广东石化何许人也?高价中标竟能打败国内空调行业的老大。
广东石化在广州市工商局的登记资料显示,广东石化成立于1986年,是一家国有建筑业企业,注册资金为6017万元。主要经营化工石油、机电设备安装、管道、消防设施、市政公用、房屋建筑、装修装饰、环保工程总承包等等。
格力空调是中华民族自主品牌,而广东石化中标的产品是集中了一批中外品牌。为什么最低价竟然输给了最高价?番禺财政局这一起政府采购的规则究竟是怎样的?是否存在围标串标的黑幕?
据董明珠透露,“在投标前,广州格力就接到过一家供应商要求‘配合’的电话,我们拒绝了。但回头看,这中间‘串围标’的嫌疑很大”。
据悉,相比项目2220万元的总标的,格力报价下浮20%,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下浮3.1%,其他投标人报价下浮分别为0.5%、2.3%、1.9%。对此,董明珠的质疑直截了当:“格力的成本在行业内一向算较高的,可即使报出1700万元的价格,我们也还有100多万元的利润,那个中标的2100多万元作何解释?”
在业界,“围标”又分为高价围标和低价围标。陈勇透露,“我们遇到的是高价围标。在几家最终入围的竞标企业中,除了格力,报价都很接近,最低的只在政府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下浮了10万元左右。”
在陈勇看来,评标标准中价格占据了40%的分数,在对方的品牌、技术相对于格力而言并没有绝对优势的时候,放弃这40分的综合评分,只有三种原因,要么是报出了一个“自杀价”,要么纯粹是来“陪太子读书”,要么就是对于中标早已胸有成竹。“事实如此,几家虽然都是高价,但其中有一家是相对低价,通过淘汰掉格力,顺延下来就是它了!”
这次参与竞标的除了格力之外,没有一家是专门从事空调制造、销售的,那几家都是工程公司。而这次招标,很多地方看上去的确是为对手“量身定做”的。
“广州市采购中心采购空调业不是一次两次了,以前都是要求竞标者必须是空调厂家或者经销商,这一次却突然改成了只需要获得厂家的代理授权就行了,为什么这次招标放宽了门槛呢?”陈勇指出了整个招标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潜规则”。
凸显政府采购机制缺陷
迷雾重重,但此次政府采购的合同已经履行,采购方已采用了报价贵的另一家供应商,这就意味着即使格力赢了官司也会输了订单。对此,业内专家指出,格力状告广州财政局一案凸显了企业权利救济机制的缺陷,政府采购制度亟待规范完善。
对于这个结果,广州格力公司也十分清楚。陈勇坦言:“现在招投标的合同实际已履行完毕了,就算我们打赢了官司,实际上也拿不到这个项目了。”
而面对社会上有人质疑格力借官司在进行商业炒作,陈勇应道:“虽然此次招投标项目单从金额而言,对公司运作没有太大影响,但我们就是希望通过这个案子,讨回一个公道,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对政府采购的规范透明运作起到推动作用。”
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谷辽海认为,现在政府采购陷入了一个怪圈:企业在竞标中吃了亏,因为怕得罪政府,很少有人打官司;“企业不打官司,相关的监察部门就无法充分重视,相应的法律法规也不能及时建立,因此政府采购人的自由裁量权就得不到必要的限制,竞标机制形同虚设,就会有更多的企业在其中吃亏。如此循环下去,最吃亏的还是纳税人,但是广大的纳税人对政府采购并不关心。所以政府采购,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监管相对真空的地带。”
近年来,政府采购的规模越来越大。以广东为例,据统计,2002年-2008年,广东政府采购规模连续七年全国居首。其中,2008年突破600亿元。政府采购对于拉动企业的经营效益越来越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关于企业不服采购结果的情况也逐渐增多。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副局长周健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采购在我国仍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当中,其制度和法规也需要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我们政府部门也希望通过格力案进行反省,如何在今后的政府招投标工作中做得更加公开、透明、公正。
企业权利救济机制亟待完善
谷辽海直言不讳地说:“我们现有的救济机制根本没有建立,现在打完官司,有几个供应商能把项目拿回来的?又有几个获得赔偿的?相反,供应商打官司要得罪政府、得罪采购方,又得不到任何实际结果,许多供应商感到得不偿失,认为不如不打官司,说不定下回还能被照顾给点项目。这是一种很可悲的现象,而且呈现蔓延之势。政府采购是一块大蛋糕,我们要呼吁真正的‘阳光采购’,在立法和执法层面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监督,尽量减少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腐败活动,最终才能很好地保护纳税人税款得到节俭有效使用,进而促进政府采购程序的透明和公开。”
反思格力案,业内专家一致认为,建立完善企业的权利救济机制是保障政府采购公平公正进行的重要基石,“因为没有救济,权利就无从谈起。”
所幸的是,就在格力与广州市财政局闹得沸沸扬扬之际,2010年1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旨在细化采购法的原则性规定。在《政府采购法》实施7年后,满载期望的实施条例终于姗姗来迟,条文中可以明显看到,其在增强可操作性上所作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