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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洋品牌”折射出消费者对洋品牌的崇拜,背后是厂商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谁能担任公正的独立第三方?
2006年,“德国品牌”欧典地板被曝涉嫌欺诈消费者;2008年,自称有“日本血统”的丸美化妆品被指仅是披着“洋马甲”的中国货;2009年,施恩洋品牌遭质疑,诗婷冒充法国品牌被罚;2010年,阿诗丹顿身陷“山寨洋品牌”调查泥潭,尚玛可在法国并没有店铺,日本东京时尚馆的兰缪曝光其完全由中国人运作管理,卡姿兰欲放弃“法国国籍”……一个又一个的“山寨洋品牌”前仆后继,运用法律擦边球的包装策略,上演着“欺骗”消费者的闹剧。方兴未艾的“山寨洋品牌”的背后,值得我们深思。
“山寨洋品牌”一般通过“移民注册”获得一件华丽的“洋马甲”。所谓“移民注册”,是指国内公司通过代理在国外注册公司,而实际产品生产、公司运营等相关经营活动均在国内。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公司法》对设立公司有较多的限制,而香港、英国等地对注册公司在名称、经营范围方面比较自由,但更重要的动因是此举可以迅速创立“品牌”,突显其“国际化”色彩。说白了,阿诗丹顿、兰缪等就是这样黄皮肤、黑头发、土生土长的 “假洋鬼子”。
“山寨洋品牌”愈演愈烈,折射出国人对洋品牌的盲目崇拜。正是我们对洋品牌的过分迷信才导致不断有人炮制“洋品牌”欺骗国人。广州市服装协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山寨洋品牌”的存在实际上是消费需求的结果。国内部分消费者很崇洋,看不起国内牌子,商场在招商的过程中,也倾向于洋货。而且,只有沾上“洋味”,商品才能卖得起价钱。以服装行业为例,同一条生产线,同样的工艺、面料生产出来的服装价格,国外注册的品牌可以比国内注册的高一倍以上,这使得“国际注册、国内生产、国内销售”的方式越来越被企业所采用。“没有国外注册,没有成为国际品牌,即使品质设计都过硬,在商场也会受歧视。”
以“洋品牌”来包装自己已经成为很多公司对外宣传的潜规则。这种方式当然存在着欺骗消费者的嫌疑,但在法律上又很难抓到把柄。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国强指出,如果对于业内其他企业的正常经营已造成损害,或对正常的经营秩序造成影响,有关部门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可依据《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追究该企业的相关法律责任;企业在宣传过程中如违反《广告法》及相关法律,相关部门及利害关系方也可以依据《广告法》主张其的相关法律责任。但你却未必能很轻易地举证,依上述某个法律来指控“山寨洋品牌”。
在三聚氰胺事件中浮出水面的施恩奶粉,自然是需要承担多种法律责任的,但是绝大多数服装、化妆品、厨卫等行业中的“山寨洋品牌”,其产品性质决定了不会出现“三聚氰胺式”的损害,消费者支付的高昂价格很大部分是源于对其“国际品牌”的认可,对其鼓吹的国际设计的追捧。揭开“假洋鬼子”的画皮,没有了“洋马甲”的光鲜外衣,这些产品对消费者的价值会大打折扣。擦边球的营销手段使得消费者无法可依,只能“哑巴吃黄连”。
在厂商与消费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天然沟壑,打造“山寨洋品牌”的厂商就是充分运用了其所具有的信息优势。厂商的注册地点、生产设计、品牌渊源、包装战略、国际地位等作为厂商的私有信息,消费者群体无法得知;消费者可获得的信息,是厂商营销包装的宣传广告中所传递出来的具有失真、误导性质的信息,而不是独立第三方发布的真实信息。经过厂商的信息筛选,又没有独立第三方甄别信息的真伪,消费者只能掉进“山寨洋品牌”的陷阱。
独立第三方成为解决此问题的关节点,谁才能担当公正的独立第三方呢?工商局等监管部门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更需要新闻媒体深入调查与公正披露,需要网络、论坛等“草根文明”为消费者自身服务。唯有把厂商与消费者放在信息对称的平台上,消费者用货币投票的市场机制才能发挥作用,才能从根源上铲除“假洋鬼子”,打造没有“山寨洋品牌”的真实世界。
2006年,“德国品牌”欧典地板被曝涉嫌欺诈消费者;2008年,自称有“日本血统”的丸美化妆品被指仅是披着“洋马甲”的中国货;2009年,施恩洋品牌遭质疑,诗婷冒充法国品牌被罚;2010年,阿诗丹顿身陷“山寨洋品牌”调查泥潭,尚玛可在法国并没有店铺,日本东京时尚馆的兰缪曝光其完全由中国人运作管理,卡姿兰欲放弃“法国国籍”……一个又一个的“山寨洋品牌”前仆后继,运用法律擦边球的包装策略,上演着“欺骗”消费者的闹剧。方兴未艾的“山寨洋品牌”的背后,值得我们深思。
“山寨洋品牌”一般通过“移民注册”获得一件华丽的“洋马甲”。所谓“移民注册”,是指国内公司通过代理在国外注册公司,而实际产品生产、公司运营等相关经营活动均在国内。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公司法》对设立公司有较多的限制,而香港、英国等地对注册公司在名称、经营范围方面比较自由,但更重要的动因是此举可以迅速创立“品牌”,突显其“国际化”色彩。说白了,阿诗丹顿、兰缪等就是这样黄皮肤、黑头发、土生土长的 “假洋鬼子”。
“山寨洋品牌”愈演愈烈,折射出国人对洋品牌的盲目崇拜。正是我们对洋品牌的过分迷信才导致不断有人炮制“洋品牌”欺骗国人。广州市服装协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山寨洋品牌”的存在实际上是消费需求的结果。国内部分消费者很崇洋,看不起国内牌子,商场在招商的过程中,也倾向于洋货。而且,只有沾上“洋味”,商品才能卖得起价钱。以服装行业为例,同一条生产线,同样的工艺、面料生产出来的服装价格,国外注册的品牌可以比国内注册的高一倍以上,这使得“国际注册、国内生产、国内销售”的方式越来越被企业所采用。“没有国外注册,没有成为国际品牌,即使品质设计都过硬,在商场也会受歧视。”
以“洋品牌”来包装自己已经成为很多公司对外宣传的潜规则。这种方式当然存在着欺骗消费者的嫌疑,但在法律上又很难抓到把柄。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国强指出,如果对于业内其他企业的正常经营已造成损害,或对正常的经营秩序造成影响,有关部门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可依据《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追究该企业的相关法律责任;企业在宣传过程中如违反《广告法》及相关法律,相关部门及利害关系方也可以依据《广告法》主张其的相关法律责任。但你却未必能很轻易地举证,依上述某个法律来指控“山寨洋品牌”。
在三聚氰胺事件中浮出水面的施恩奶粉,自然是需要承担多种法律责任的,但是绝大多数服装、化妆品、厨卫等行业中的“山寨洋品牌”,其产品性质决定了不会出现“三聚氰胺式”的损害,消费者支付的高昂价格很大部分是源于对其“国际品牌”的认可,对其鼓吹的国际设计的追捧。揭开“假洋鬼子”的画皮,没有了“洋马甲”的光鲜外衣,这些产品对消费者的价值会大打折扣。擦边球的营销手段使得消费者无法可依,只能“哑巴吃黄连”。
在厂商与消费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天然沟壑,打造“山寨洋品牌”的厂商就是充分运用了其所具有的信息优势。厂商的注册地点、生产设计、品牌渊源、包装战略、国际地位等作为厂商的私有信息,消费者群体无法得知;消费者可获得的信息,是厂商营销包装的宣传广告中所传递出来的具有失真、误导性质的信息,而不是独立第三方发布的真实信息。经过厂商的信息筛选,又没有独立第三方甄别信息的真伪,消费者只能掉进“山寨洋品牌”的陷阱。
独立第三方成为解决此问题的关节点,谁才能担当公正的独立第三方呢?工商局等监管部门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更需要新闻媒体深入调查与公正披露,需要网络、论坛等“草根文明”为消费者自身服务。唯有把厂商与消费者放在信息对称的平台上,消费者用货币投票的市场机制才能发挥作用,才能从根源上铲除“假洋鬼子”,打造没有“山寨洋品牌”的真实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