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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82年10月,我曾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派遣的第一批留日研究生,在日本北海道大学留学5年多,先后获得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1988年回国后一直在北京大学任教。1993年,我在一本关于日本司法制度的著作中,曾简要地提到日本的法学教育。1995年和1997年下半年我又分别到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和日本京都大学法学院访问研究,不仅有机会初步了解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