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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近日收到法院的传票很吃惊,原来是丈夫起诉要离婚。丈夫比较听他母亲的话。我和丈夫有矛盾并发展到要离婚的地步,也是因为婆婆在中间起了很不好的作用。开庭时,婆婆肯定是要去的,为避免出庭时见面的尴尬,我不准备出庭。请问,我只委托律师出庭行不行,离婚案件是否可以缺席判决?
读者 谢芬
谢芬同志: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应诉,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审查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家庭财产的具体状况等会增加一定的难度,所以,《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一条规定,一直被认为是立法要求离婚当事人有特殊情况的,可以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这里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患重病等。
你不愿出庭应诉,是因为担心即时婆婆也到庭,双方见面尴尬,应该说这不属于上述所指的“特殊情况”,因此。你应当出庭应诉。另外,你担心即时与婆婆见面尴尬的情形是可以避免的,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第2款“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平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的规定,你可以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这起离婚案件,这样,你婆婆就无法到庭了,只有你、你丈夫及双方委托的代理人才能参加参加开庭。
230031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潘家永
村里能收回我的开荒地吗
编辑同志:
在离我村三华里远的东南角上。有一块约1.2亩的茅草地。我一家老小五人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把它开垦出来了,并种上了果树。后来被村委会知道了,村主任说:荒地属于村里集体所有,私人不能擅自开垦,村里要依法收回。对此,我有些搞不懂,荒地平时在那里荒着。无人问津,为什么我一开垦出来,村里就要收回。请问,村里的说法对吗?村里能收回我的荒地吗?
读者 勤小耕
勤小耕读者:
村里的说法是对的,村里要收回你的开荒地也是有法律根据的。我国宪法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再则,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也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出此可见,“荒地”属于国家所有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如果你所开垦的荒地,未经国家或者有关部门的批准,那是不对的,村里要收回你所开垦的荒地是合法的。当然,由于你对该荒地开垦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如果你能与村协商并获得村委会的同意,将该开垦的荒地发包给你经营管理。那就名正言顺、合理合法了。
341000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法院
电话:0797—8291236
我近日收到法院的传票很吃惊,原来是丈夫起诉要离婚。丈夫比较听他母亲的话。我和丈夫有矛盾并发展到要离婚的地步,也是因为婆婆在中间起了很不好的作用。开庭时,婆婆肯定是要去的,为避免出庭时见面的尴尬,我不准备出庭。请问,我只委托律师出庭行不行,离婚案件是否可以缺席判决?
读者 谢芬
谢芬同志: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应诉,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审查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家庭财产的具体状况等会增加一定的难度,所以,《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一条规定,一直被认为是立法要求离婚当事人有特殊情况的,可以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这里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患重病等。
你不愿出庭应诉,是因为担心即时婆婆也到庭,双方见面尴尬,应该说这不属于上述所指的“特殊情况”,因此。你应当出庭应诉。另外,你担心即时与婆婆见面尴尬的情形是可以避免的,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第2款“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平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的规定,你可以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这起离婚案件,这样,你婆婆就无法到庭了,只有你、你丈夫及双方委托的代理人才能参加参加开庭。
230031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潘家永
村里能收回我的开荒地吗
编辑同志:
在离我村三华里远的东南角上。有一块约1.2亩的茅草地。我一家老小五人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把它开垦出来了,并种上了果树。后来被村委会知道了,村主任说:荒地属于村里集体所有,私人不能擅自开垦,村里要依法收回。对此,我有些搞不懂,荒地平时在那里荒着。无人问津,为什么我一开垦出来,村里就要收回。请问,村里的说法对吗?村里能收回我的荒地吗?
读者 勤小耕
勤小耕读者:
村里的说法是对的,村里要收回你的开荒地也是有法律根据的。我国宪法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再则,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也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出此可见,“荒地”属于国家所有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如果你所开垦的荒地,未经国家或者有关部门的批准,那是不对的,村里要收回你所开垦的荒地是合法的。当然,由于你对该荒地开垦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如果你能与村协商并获得村委会的同意,将该开垦的荒地发包给你经营管理。那就名正言顺、合理合法了。
341000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法院
电话:0797—829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