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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8月1日起,我国已对第一批19大类132种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目录内的产品进行执法检查。没有3C认证,目录内产品将不允许进入市场销售。销售无3C标志的产品及产品假冒3C标志等行为都将受到严惩。作为消费者,自觉选购有3C标志的产品,即既是对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维护,更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