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由技术入股而产生的商事法律关系中,其主体就是技术入股者,但是在理论和实践中还缺乏对其身份的准确法律界定。技术入股者是指以其技术成果的财产权作价入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技术入股者种类广泛、系入股技术的合法权利人并享有一定的权利与承担一定的义务。行为能力欠缺者可以成为技术入股者;准共有人中,有人愿意用技术入股,有人不同意,则该技术整体不得折价入股;股份公司技术入股者不应只限于发起人;技术成果创造者并不是天生的技术入股者候选人;以财政资金资助为主的科研项目的承担单位能用该科研项目成果作价入股并能成为该技术入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