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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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读书不多,且读得慢。2008年在巢湖新华书店里买了一本《宋词鉴赏辞典》,至今只读到一半。动辄看到别人年均看书百多本,惊为神人,汗涔涔意惴惴,觉得自己是个谋杀时间的凶手。有时观照身边的朋友,手不释卷,在工作和家务之余,都能做到阅读和书写并驾齐驱疾速前进,返顾自身,实在汗颜之极。
  但有人读到了我写的一些小文,却以为我读书面广,量甚多。如若记得确切,去年一整年,我认真读过的也就两本书:张岱的《陶庵梦忆》和胡兰成的《今生今世》。和友人谈论读书,言辞间流露愧悔。她慰藉我,你的消化功能好,善于吸收。怠惰如我,把这戏谑之词安在心里,俨然以悟性奇佳之士自居,似乎能读一抵十。甚是可笑。
  然每读书,确有所悟。此前写过一则《读书见笑》,记录的是在读书的过程中,常有“片言苟会心,掩卷忽而笑”的状态。因其有趣,加以记之,后发于报端,让读到的人愈加误以我为“饱学之士”。平心而判,实乃冒牌。
  我读书唯有两点,或可值得一鉴:一是完全遵从“不动笔墨不读书”的古训;二是遇到产生感应的书,反复揣摩穷根究源,恨不得钻进书中,化为一体。其实这一点古人也已说过,那就是“好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我读过的书一般不外借,几乎本本备受摧残,惨不忍睹。圈点勾画批注随感等,墨迹随处可见,还有一些只有我自己明白的奇怪符号,布于字里行间,面目模糊,别人看了如坠云雾。
  周国平在《人与永恒》里有一章论读书,字字珠玑。言曰:读书犹如采金,有的人是沙里淘金,读破万卷,小康而已;有的人是点石成金,随手翻翻,便成巨富。我读到此处,如遇知音,大悦之下抄于笔记本上,吟而诵之,认作是肺腑之言,且生出“金手指”的妄念。
  周国平还说,“无论一本著作多么伟大,如果不能引起我的共鸣和抗争,它对于我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他的那些充满智慧的文字,让我的心灵好像接到一道道解锁的密码,产生了感应和共鸣。我阅读他的书,思想上颇受启发。他说:一个人受另一个人的“影响”是什么意思呢?无非是一种自我发现,是自己本已存在但沉睡着的东西被唤醒。是的,阅读是一种寻找和感悟,阅读的过程,就是在不断地和自己相遇。所以能遇到把我们唤醒,产生“共鸣和抗争”的书,是多么令人愉悦和陶醉的事;而这种深刻的影响,常常发生在人年轻的时候。人若年轻时好读书,读好书,于一生都是大有裨益的事。周国平说过,对我们影响最大的书往往是我们年轻时读的某一本书,事实上那是我们的精神初恋。我深为赞同,也为自己“少壮不努力”,没遇到这样刻骨铭心的初恋而遗憾。
  开卷有益,但也可能有害,就看它是激发还是压抑了自己的创造力。这也是周国平的高论。他说,我衡量一本书的价值的标准是读了它之后,我自己是否也遏制不住地想写点什么,哪怕我写的东西表面上与它似乎全然无关。这句话让我明确了一点阅读和写作的方向,让我知道哪些作品气味相投,哪些作家会产生感应。阅读是写作的命脉,从他人的文字里掘取源泉激发灵感,是阅读带给写作最实用的价值吧?而我,更注重能超越实用之上的那种发现自我表达自我的境界。不久前读到贾平凹的一本散文随笔集《浑沌》,那几日头脑也处于一片忽悲忽喜的混沌中。后来拿起笔一气写了一篇《想念树》,阅读的酣畅和表达的倾泻合二为一之后,那种混沌状态才得以消解。浑身通泰。
  莫言曾说,他读到马尔克斯的著作《百年孤独》时,激动得“站起来像只野兽一样在房子里转来转去”,然后把这本书放下,动笔写自己的小说《红高粱》。虽然莫言后来反复强调《红高粱》没有受到《百年孤独》的影响,但肯定是因为阅读受到了启发。一名作家因为阅读而得到启示,继而把手中的书丢掉,开始自己的创作,这种事情不仅发生在作家身上,在每一个普通人身上也时常体现。我每被一本书的魔力所惑,心无旁骛地钻进文字,神思恍惚又人心合一之际,总会控制不住,拿起笔一气呵成在笔记本上挥洒。过后再作整理,虽然句子琐碎凌乱,却也不乏真知灼见。
  我的朋友说得好,阅读是一种消化和吸收。阅读能给我们营养,让我们茁壮、快乐,就是足以高兴的事情。如此,不追求量而注重质并非谬误,读书不在多,贵在选得精,读得彻底。也许,炼就一双火眼金睛,仍要靠披沙沥金般的广泛阅读进行筛选和提炼,但我认为更重要的是,阅读还要靠生命的阅历和体验,要养成体察和觉悟万物的智慧。浮生有限,书海无涯,能寻到有感应的作家,阅读他们的书,忘怀得失,真不亦乐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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