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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1日在联合国大会上通过了《联合国全程或者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也称为《联合国统一运输法公约》,((联合国运输法公约》),简称《鹿特丹规则》(The Rotterdam Rules)。《鹿特丹规则》的签字仪式于2009年9月23日在荷兰的鹿特丹举行,当时签字的国家有15个:刚果、丹麦、加蓬、加纳、希腊、几内亚、荷兰、尼日利亚、挪威、波兰、塞内加尔、西班牙、瑞士、多哥、美国。目前签字国巳达2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