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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土地经营权入股,是指农民将土地的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或组成股份公司或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分析称,通过这项改革可以同时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益,有利于发展规模化农业生产,以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可谓一举多得。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项全新尝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将进入总结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