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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和城镇工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湖北省荆门市委近日出台《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和城镇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应根据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合理确定并集中力量抓好1~4个重点镇建设,努力建成一批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优美,体制机制活、辐射能力强、带动效应好、集聚集约水平高的新型小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