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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范围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对服饰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河北、内蒙古、吉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河南、广东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60家企业生产的160批次服饰产品.抽查依据本次抽查依据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的要求,对服饰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色牢度、耐碱汗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纤维含量、横向延伸值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