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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很负责任地告诉大家,以下所说绝对是真人真事,本人可以用刚买的酱油起誓,如果我有说谎,那么,我这辈子再也打不到任何美味的酱油。在直播之前,我想先给大家声明一下:本帖是以第三者的角度进行叙述,只是一个中性的特定称谓,表示我是站在当事人之外第三人的立场,以公正客观的视角来冷静地讲述这个新鲜出炉的故事。
故事的两大猪脚,容我先隆重介绍一下:第一位出场人物,阿彪,处女座。听到阿彪这个名字,我想童鞋们一定会畅想一番,但事实上阿彪真的是个白白净净的男子。不过,在这里,我只想简简单单地直播一场他的恋情。关于女猪脚的姓名,为了保护他人隐私,我姑且称她为幽幽妹。我向来强调,做人要厚道,要尊重别人的隐私,你们瞧,我言行如一,并且专业。
二
2011年,卡扎菲死了,伊朗局势日趋紧张,皇马又一次倒在巴萨脚下……但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彪子恋爱了。
“漫天花雨一径诗,为伊已至无言时。”——这是彪子最新的微博签名。天网恢恢的微时代一网打尽,造就了无数伟大的友谊,也留下了万千可歌可泣的诗篇。
我将用时间轴的形式来为大家展示,这样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出彪子的恋爱轨迹:
2011年8月3日,高二(1)班的彪子和高二(3)班的幽幽妹的两部iphone手机在微信搜索时成功对接,比神八与天宫一号轨道舱成功接轨足足早了90天。链接一小步,人类一大步。
8月4日午时三刻,彪子和幽幽妹两人历史性地在三教楼走廊会晤了。播到这里,我觉得有必要插叙一下幽幽妹的相貌,对各位做个交代。彪子张开双臂,迎面扑来一个女纸,只见又直又顺的长发垂至腰际,素净乖巧的脸庞如同玲珑剔透的瓷娃娃一般,一对迷人的酒窝配着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再加上红、黑相间的格子短裙,可爱的雪地靴,以及绯红的围脖,端地一笑倾人国,再笑倾入城。
彪子对幽幽妹的外部条件非常满意。彪子表示,在当前校园恋情环境和恋情安全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各种恋爱竞争日益突出的背景下,进一步发展两人积极、合作、全面的恋爱关系非常重要,双方应立即全方位、多角度地促进恋爱迅速升温。
8月8日,在彪子的单方推动下,两人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并且牵手。(此处省略50字……)
三
让我们进入下一个环节,也是大家都耳熟能详的环节,那就是,我未提问你来猜。
问:9月中旬,彪子厌食挑食,失眠盗汗,吃不好睡不香,为什么?
他需要江中牌健胃消食片?错!他没有喝蓝瓶的钙?错!
聪明的网友一定猜出来了,彪子失恋了。
是的,在一个月黑风高伸手不见脚趾的夜晚,阿彪无意中用幽幽妹的生日登录她的微博,意外地成功了。然后他杯具地在私信里发现,一个外号叫十四阿哥的男子与幽幽妹暖昧不已,什么“乖,要记得吃饭哟”、“下周我们就可以见面啦”等等,阿彪一瞬间热血冲上脑门,像极了兽族狂化的战士。第二天,不知是不是幽幽妹发现了什么,修改了微博密码,彪子再也登不上她的微博。于是,彪子向幽幽妹提出严重交涉,受阻,讨要说法,未果,悍然分手。
问:分手一个月以后,彪子做了一件足以改变剧情的事情,是什么?
彪子考了全班第一名?那是不靠谱的。彪子当着无数同学的面,跪求幽幽妹原谅7切,这么狗血的场景大家也想得出来!
想念一个不该想念的人,是很危险的事。正如此刻在剃胡须的彪子,想起曾经和幽幽妹经历的美好时光,那一起解过的方程式,那一起看过的《小王子》,那一起坐过的青草地,曾经说过的梦想,曾经许下的诺言,曾经欢笑如雪的倩影……想着想着彪子笑了,直致眉毛被剃掉一半而浑然不知。
播归正传,后来彪子做了件改变剧情的事情——去找校外的半仙化解心结。我摘录了部分彪子与半仙的对话。
彪子:“我真的很痛苦,每天都睡不着觉。”
半仙:“你可以睡前喝点牛奶,泡泡热水脚。”
彪子:“她竟然背叛我,脚踏两只船”
半仙:“你们学校的同学来找我的,怎么总是感情问题?前几天有个女同学来过,她说她爱上一个叫彪子的人,她甚至把微博的密码改成了他们确定恋爱的日子,可他却因为自己与哥哥的事情……”还没等半仙说完,彪子已昏死过去并跌落悬崖。
等彪子醒过来已经是早上了,这当然不是掉下了悬崖的某个早上,其实彪子也没有真的去找半仙,这不过是寻常周末最自然的睁眼。
四
聪明如你一定想得到,彪子从床上爬起脸都没洗就跑到了幽幽妹的家敲门,心一通狂跳过后门开了。开门的自然是那个日思夜想的姑娘,依然那么美丽动人,但彪子还是转身就走,并且从此再也没和幽幽妹说过一句话。
一个优秀的剧本,情节必须狗血,这是导演的要求。但有时候生活比剧本更狗血,因为生活充满杯具。故事进行到这里,请允许我引入一位配角,虽然把晓枫作为配角,本身就是一件极为奢侈的事情。因为他不仅是班长,而且又高又帅,一手三分球精准无比,还是校辩论赛的主力,最讨厌的是他做人低调,而笑容又那么贱贱的温暖。
爱一个人时,觉得地面都在移动,那是因为心在动。但在开门看到晓枫的那一刻,彪子觉得整个世界都在动,那是因为天旋地转。大周末的,孤男寡女共处一屋,门口摆得整整齐齐的一双鞋子搭配得那么恰如其分,这是怎样一种场景啊?彪子气不打一处来,冲上去揪住晓枫的头发,一拳以每秒100牛顿加速度的重量打在他的鼻子上,然后一个漂亮的垂直90度左勾拳KO对手,那个懦弱的男人趴在地上战栗,满嘴鼻血,眼睛成了熊猫,抱住彪子的小腿,磕头如捣蒜……
好吧,我承认,以上的暴力情节是我想象的。彪子只是表情木然,静静地转身离开。
五
玛雅人说:2012年12月21日黑夜降临以后,12月22日的黎明永远不会到来!蔡幽幽,这个喜欢各种裙子,喜欢喝雪碧,喜欢陈绮贞,喜欢《盗墓笔记》的女童鞋,曾经是如何信誓旦旦对彪子说,如果真的有世界末日,我愿陪你笑到最后一秒。
只是这一切都成了华丽丽的追忆。离放假还有最后一个月,彪子辞别好友,黯然转学,独自离开了他曾经深爱以及战斗过的地方。彪子现在重新就读于A城另一所中学,饮食良好,情绪稳定,偶尔发发呆,但不影响呼吸。
直播到这里,故事基本接近尾声了。下面插播一首陈医生的《好久不见》: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看看你最近改变/不再需说从前/只是寒喧/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
在唏嘘怀旧的音乐声中,我们似乎看到彪子和幽幽忧郁的身影以及青葱的中学时代正逐渐远去。达摩祖师曾说,冲动是魔鬼,同时,生活也告诉我们,年轻需要成长,而成长则需要代价——爱的代价。
谢谢大家对本次直播的支持,我说过,我是个尊重别人隐私的人,尽量做到站在第三人的视角未还原故事,我言行如一,并且专业。好吧,更聪明的童鞋也许会猜到,小弟不才,江湖人称彪子——大家还有神马想问的?
朱丽叶与祝英台 橘久 1
朱丽叶是我高中时代的闺蜜。
我们成为好朋友的原因完全是因为我们的名字。我叫祝英台,她叫朱丽叶。班上的同学都说我们俩的名字真是配,整个一喜剧。同学们说,这两名字虽然都来自悲剧,但负负也就得正了。
朱丽叶和我的名字是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我跟她,却有大大的不同。朱丽叶的男朋友换得比衣服还勤,可是我暗恋隔壁班的男生,足足暗恋了两年。上个月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去表白,结果这个月那个男生就转学了。
朱丽叶损我说:“何必呢,这世上又不是只有他一个男的。除非你真是想效仿祝英台
”“就算我想要效仿,也得他和我一起去殉情啊。”我答道。朱丽叶很看不起我的敢爱不敢说。可我暗恋一个人有错吗?谁的青春里没个锁在日记本里的名字。好在朱丽叶对朋友是绝对专一的,所以我也把她当做挚友。
朱丽叶的学习成绩一点也不好,因为她把上课的时间都用来写《恋爱宝典》了,她说以后这书一定能大卖。对于我投过去的那些轻蔑眼神,她自己理解为妒忌。
朱丽叶说:“爱上一个人就像被闪电劈了,很突然并且躲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变成灰烬。”我想到我暗恋的那个人,觉得这话说得还真是没错。
朱丽叶还说:“如今这个社会欲擒故纵已经落后了,主动出击才是王道。”一语就命中我的要害。
朱丽叶常常跟我说很多话,她把那些话都写进了她的《恋爱宝典》。
在我被暗恋折磨得死去活来的时候,幸好还有朱丽叶在,她就像颗止痛灵,至少能让我暂时忘记这回事。
2
我跟朱丽叶之间,有一个老据点——学校附近的冰激凌店。那家店的名字也很新鲜,叫“时光机”。
老板是个很年轻的男子,桃花眼很万人迷。朱丽叶说,如果不是他年纪大了些,或许她会考虑考虑当这里的老板娘。我对此嗤之以鼻,她总是过分自信。
“时光机”里的冰激凌都是顾客自己DlY,很有意思。我和朱丽叶一遇到不开心或者开心的事都会到这里疯玩半天。朱丽叶不开心的时候,就会把冰激凌做成一个大便的模样,逼着我吃下去:高兴的时候,就会把冰激凌做成一个可爱的小人,自己慢慢舔干净。
我和朱丽叶还喜欢去游乐园,朱丽叶最喜欢坐旋转木马。对于一直扮演成熟女角色的朱丽叶来说,这绝对是个让人笑喷的爆点。所以,朱丽叶只要一坐旋转木马,她就会威胁我,如果我把这个秘密说出去,她就会把我暗恋别人的秘密说出去。
可是朱丽叶不知道,我悄悄拍了她坐旋转木马的照片。等到哪天,我再也不喜欢那个人了,我就可以把照片拿出来敲诈朱丽叶一番。
3
今天,是我第一次看到朱丽叶的妈妈,就在学校里。原来,朱丽叶的妈妈是这么一位高贵优雅的女人,可是随着朱丽叶妈妈到来的消息,却不如她本人这么美好。
一放学,朱丽叶就把我拉到“时光机”,告诉我,她要走了。原来,前两年,朱丽叶的妈妈为了事业跑到美国,而她爸爸又死活不愿意丢下中国的工作,赌气带着朱丽叶留在中国。两个人就这么闹了两年的别扭。而现在,朱丽叶的妈妈回来了,要带着朱丽叶一起走。
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差点误把香草冰激凌当成了抹茶,还没来得及吞咽,就觉得满嘴的苦涩。
其实高中以前我都没什么朋友,长得不好看自然不讨异性喜欢,学习也不好自然不讨好学生喜欢,又沉默寡言不懂交际,最后终于被大家遗忘在了角落。而高中因为名字的巧合认识了朱丽叶,她的大大咧咧感染了我,是她让我重新知道了友谊的滋味。
尽管我嘴上说她又自恋又花心,她其实好得不得了。别人诋毁她时她都会一笑了之,可是只要别人说我一句坏话,她都会站出来充分发挥她三寸不烂之舌的本事,把别人骂得狗血淋头。
有时候,我会羡慕她,羡慕她的美丽与开朗,我不禁有些怀疑,我当初愿意敞开心扉是不是不仅是因为朱丽叶热情,更是因为我希望成为她这样的人,而不知不觉地想要靠近她,以为这样自己总有一天也能拥有她的美好。
可是现在,朱丽叶却要走了。
4
“你走了,那你爸爸怎么办?”我依旧懦弱,不敢问她怎么打算的。
“我会和他一起过去,我爸已经辞掉工作了。这两年他想通了,而且我的学习也不好,在这边也不可能考上好的大学,不如去那边重新开始。或许那边的教育更适合我呢?”说到这里,朱丽叶扯出一个苦笑,真是难看死了。
“那你还会不会回来?”我知道自己的手在发抖,所以放下了舀冰激凌的勺子。朱丽叶拿起了我放下的勺子,回答道:
“不知道呢,或许就在那边定居了。”
然后我们两人都沉默了。朱丽叶沉默着制作冰激凌,我沉默着看着她制作冰激凌。脑子里想的不是今后看不见她了,而是猜测她会做大便状的还是小人状。
是小人状。
“给你,别这样子,现在通讯这么发达,你可以飞过来看我啊,飞机票我出”。
我接过冰激凌,这是她第一次把小人状冰激凌给我吃。
“哎呀,我晕机。你还是飞过来吧,我把我的床让你一半。”
“喂,祝英台,你还真是啰嗦啊!要你过来哪来的那么多废话”
我正要和朱丽叶斗嘴,她的声音却低了下来。
“过去了我就不能和你吵架了,我英语又不好,和美国人吵一定骂不过他们。那边都吃面包,我怕自己会吃得胖成猪一样,变丑了还怎么在你面前臭美。《恋爱宝典》也卖不出去了,他们都看不懂中文。还有我的男朋友们,他们要伤心死了,我都没办法安慰他们……”说着说着,她将头埋进了臂弯里。
我揉了揉酸酸的眼睛,狠狠咬了一口手中的冰激凌。
5
朱丽叶走的那天我没有去送她,是她坚持的。她说她哭的样子很丑,要给我留下最美的样子。
那天在“时光机”的谈话也让我明白了朱丽叶为何不停地换男朋友。因为她缺乏安全感,父母没有给她带来安全感,所以她只好从别处寻找。她害怕失去,所以才会在别人甩掉她之前甩掉别人。
她走后的第四个月迎来了圣诞节,我收到了她从另外一个半球寄来的包裹。当我坐在“时光机”冰激凌店拆包裹的时候,有种错觉自己真的是坐上了时光机,回到了我们的友情岁月。
包裹里是当初她写的那本《恋爱宝典》,本子还是当初那个,只是每一页都被写满了。
我翻到最后一页,她说:“祝你早日嫁出去!”
我笑着合上了本子,发现包裹里还有一张照片。朱丽叶站在自由女神下面,笑靥如花。我翻过去,便看见了后面那行字:
“幸好我们曾相遇。”
我很负责任地告诉大家,以下所说绝对是真人真事,本人可以用刚买的酱油起誓,如果我有说谎,那么,我这辈子再也打不到任何美味的酱油。在直播之前,我想先给大家声明一下:本帖是以第三者的角度进行叙述,只是一个中性的特定称谓,表示我是站在当事人之外第三人的立场,以公正客观的视角来冷静地讲述这个新鲜出炉的故事。
故事的两大猪脚,容我先隆重介绍一下:第一位出场人物,阿彪,处女座。听到阿彪这个名字,我想童鞋们一定会畅想一番,但事实上阿彪真的是个白白净净的男子。不过,在这里,我只想简简单单地直播一场他的恋情。关于女猪脚的姓名,为了保护他人隐私,我姑且称她为幽幽妹。我向来强调,做人要厚道,要尊重别人的隐私,你们瞧,我言行如一,并且专业。
二
2011年,卡扎菲死了,伊朗局势日趋紧张,皇马又一次倒在巴萨脚下……但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彪子恋爱了。
“漫天花雨一径诗,为伊已至无言时。”——这是彪子最新的微博签名。天网恢恢的微时代一网打尽,造就了无数伟大的友谊,也留下了万千可歌可泣的诗篇。
我将用时间轴的形式来为大家展示,这样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出彪子的恋爱轨迹:
2011年8月3日,高二(1)班的彪子和高二(3)班的幽幽妹的两部iphone手机在微信搜索时成功对接,比神八与天宫一号轨道舱成功接轨足足早了90天。链接一小步,人类一大步。
8月4日午时三刻,彪子和幽幽妹两人历史性地在三教楼走廊会晤了。播到这里,我觉得有必要插叙一下幽幽妹的相貌,对各位做个交代。彪子张开双臂,迎面扑来一个女纸,只见又直又顺的长发垂至腰际,素净乖巧的脸庞如同玲珑剔透的瓷娃娃一般,一对迷人的酒窝配着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再加上红、黑相间的格子短裙,可爱的雪地靴,以及绯红的围脖,端地一笑倾人国,再笑倾入城。
彪子对幽幽妹的外部条件非常满意。彪子表示,在当前校园恋情环境和恋情安全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各种恋爱竞争日益突出的背景下,进一步发展两人积极、合作、全面的恋爱关系非常重要,双方应立即全方位、多角度地促进恋爱迅速升温。
8月8日,在彪子的单方推动下,两人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并且牵手。(此处省略50字……)
三
让我们进入下一个环节,也是大家都耳熟能详的环节,那就是,我未提问你来猜。
问:9月中旬,彪子厌食挑食,失眠盗汗,吃不好睡不香,为什么?
他需要江中牌健胃消食片?错!他没有喝蓝瓶的钙?错!
聪明的网友一定猜出来了,彪子失恋了。
是的,在一个月黑风高伸手不见脚趾的夜晚,阿彪无意中用幽幽妹的生日登录她的微博,意外地成功了。然后他杯具地在私信里发现,一个外号叫十四阿哥的男子与幽幽妹暖昧不已,什么“乖,要记得吃饭哟”、“下周我们就可以见面啦”等等,阿彪一瞬间热血冲上脑门,像极了兽族狂化的战士。第二天,不知是不是幽幽妹发现了什么,修改了微博密码,彪子再也登不上她的微博。于是,彪子向幽幽妹提出严重交涉,受阻,讨要说法,未果,悍然分手。
问:分手一个月以后,彪子做了一件足以改变剧情的事情,是什么?
彪子考了全班第一名?那是不靠谱的。彪子当着无数同学的面,跪求幽幽妹原谅7切,这么狗血的场景大家也想得出来!
想念一个不该想念的人,是很危险的事。正如此刻在剃胡须的彪子,想起曾经和幽幽妹经历的美好时光,那一起解过的方程式,那一起看过的《小王子》,那一起坐过的青草地,曾经说过的梦想,曾经许下的诺言,曾经欢笑如雪的倩影……想着想着彪子笑了,直致眉毛被剃掉一半而浑然不知。
播归正传,后来彪子做了件改变剧情的事情——去找校外的半仙化解心结。我摘录了部分彪子与半仙的对话。
彪子:“我真的很痛苦,每天都睡不着觉。”
半仙:“你可以睡前喝点牛奶,泡泡热水脚。”
彪子:“她竟然背叛我,脚踏两只船”
半仙:“你们学校的同学来找我的,怎么总是感情问题?前几天有个女同学来过,她说她爱上一个叫彪子的人,她甚至把微博的密码改成了他们确定恋爱的日子,可他却因为自己与哥哥的事情……”还没等半仙说完,彪子已昏死过去并跌落悬崖。
等彪子醒过来已经是早上了,这当然不是掉下了悬崖的某个早上,其实彪子也没有真的去找半仙,这不过是寻常周末最自然的睁眼。
四
聪明如你一定想得到,彪子从床上爬起脸都没洗就跑到了幽幽妹的家敲门,心一通狂跳过后门开了。开门的自然是那个日思夜想的姑娘,依然那么美丽动人,但彪子还是转身就走,并且从此再也没和幽幽妹说过一句话。
一个优秀的剧本,情节必须狗血,这是导演的要求。但有时候生活比剧本更狗血,因为生活充满杯具。故事进行到这里,请允许我引入一位配角,虽然把晓枫作为配角,本身就是一件极为奢侈的事情。因为他不仅是班长,而且又高又帅,一手三分球精准无比,还是校辩论赛的主力,最讨厌的是他做人低调,而笑容又那么贱贱的温暖。
爱一个人时,觉得地面都在移动,那是因为心在动。但在开门看到晓枫的那一刻,彪子觉得整个世界都在动,那是因为天旋地转。大周末的,孤男寡女共处一屋,门口摆得整整齐齐的一双鞋子搭配得那么恰如其分,这是怎样一种场景啊?彪子气不打一处来,冲上去揪住晓枫的头发,一拳以每秒100牛顿加速度的重量打在他的鼻子上,然后一个漂亮的垂直90度左勾拳KO对手,那个懦弱的男人趴在地上战栗,满嘴鼻血,眼睛成了熊猫,抱住彪子的小腿,磕头如捣蒜……
好吧,我承认,以上的暴力情节是我想象的。彪子只是表情木然,静静地转身离开。
五
玛雅人说:2012年12月21日黑夜降临以后,12月22日的黎明永远不会到来!蔡幽幽,这个喜欢各种裙子,喜欢喝雪碧,喜欢陈绮贞,喜欢《盗墓笔记》的女童鞋,曾经是如何信誓旦旦对彪子说,如果真的有世界末日,我愿陪你笑到最后一秒。
只是这一切都成了华丽丽的追忆。离放假还有最后一个月,彪子辞别好友,黯然转学,独自离开了他曾经深爱以及战斗过的地方。彪子现在重新就读于A城另一所中学,饮食良好,情绪稳定,偶尔发发呆,但不影响呼吸。
直播到这里,故事基本接近尾声了。下面插播一首陈医生的《好久不见》: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看看你最近改变/不再需说从前/只是寒喧/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
在唏嘘怀旧的音乐声中,我们似乎看到彪子和幽幽忧郁的身影以及青葱的中学时代正逐渐远去。达摩祖师曾说,冲动是魔鬼,同时,生活也告诉我们,年轻需要成长,而成长则需要代价——爱的代价。
谢谢大家对本次直播的支持,我说过,我是个尊重别人隐私的人,尽量做到站在第三人的视角未还原故事,我言行如一,并且专业。好吧,更聪明的童鞋也许会猜到,小弟不才,江湖人称彪子——大家还有神马想问的?
朱丽叶与祝英台 橘久 1
朱丽叶是我高中时代的闺蜜。
我们成为好朋友的原因完全是因为我们的名字。我叫祝英台,她叫朱丽叶。班上的同学都说我们俩的名字真是配,整个一喜剧。同学们说,这两名字虽然都来自悲剧,但负负也就得正了。
朱丽叶和我的名字是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我跟她,却有大大的不同。朱丽叶的男朋友换得比衣服还勤,可是我暗恋隔壁班的男生,足足暗恋了两年。上个月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去表白,结果这个月那个男生就转学了。
朱丽叶损我说:“何必呢,这世上又不是只有他一个男的。除非你真是想效仿祝英台
”“就算我想要效仿,也得他和我一起去殉情啊。”我答道。朱丽叶很看不起我的敢爱不敢说。可我暗恋一个人有错吗?谁的青春里没个锁在日记本里的名字。好在朱丽叶对朋友是绝对专一的,所以我也把她当做挚友。
朱丽叶的学习成绩一点也不好,因为她把上课的时间都用来写《恋爱宝典》了,她说以后这书一定能大卖。对于我投过去的那些轻蔑眼神,她自己理解为妒忌。
朱丽叶说:“爱上一个人就像被闪电劈了,很突然并且躲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变成灰烬。”我想到我暗恋的那个人,觉得这话说得还真是没错。
朱丽叶还说:“如今这个社会欲擒故纵已经落后了,主动出击才是王道。”一语就命中我的要害。
朱丽叶常常跟我说很多话,她把那些话都写进了她的《恋爱宝典》。
在我被暗恋折磨得死去活来的时候,幸好还有朱丽叶在,她就像颗止痛灵,至少能让我暂时忘记这回事。
2
我跟朱丽叶之间,有一个老据点——学校附近的冰激凌店。那家店的名字也很新鲜,叫“时光机”。
老板是个很年轻的男子,桃花眼很万人迷。朱丽叶说,如果不是他年纪大了些,或许她会考虑考虑当这里的老板娘。我对此嗤之以鼻,她总是过分自信。
“时光机”里的冰激凌都是顾客自己DlY,很有意思。我和朱丽叶一遇到不开心或者开心的事都会到这里疯玩半天。朱丽叶不开心的时候,就会把冰激凌做成一个大便的模样,逼着我吃下去:高兴的时候,就会把冰激凌做成一个可爱的小人,自己慢慢舔干净。
我和朱丽叶还喜欢去游乐园,朱丽叶最喜欢坐旋转木马。对于一直扮演成熟女角色的朱丽叶来说,这绝对是个让人笑喷的爆点。所以,朱丽叶只要一坐旋转木马,她就会威胁我,如果我把这个秘密说出去,她就会把我暗恋别人的秘密说出去。
可是朱丽叶不知道,我悄悄拍了她坐旋转木马的照片。等到哪天,我再也不喜欢那个人了,我就可以把照片拿出来敲诈朱丽叶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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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第一次看到朱丽叶的妈妈,就在学校里。原来,朱丽叶的妈妈是这么一位高贵优雅的女人,可是随着朱丽叶妈妈到来的消息,却不如她本人这么美好。
一放学,朱丽叶就把我拉到“时光机”,告诉我,她要走了。原来,前两年,朱丽叶的妈妈为了事业跑到美国,而她爸爸又死活不愿意丢下中国的工作,赌气带着朱丽叶留在中国。两个人就这么闹了两年的别扭。而现在,朱丽叶的妈妈回来了,要带着朱丽叶一起走。
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差点误把香草冰激凌当成了抹茶,还没来得及吞咽,就觉得满嘴的苦涩。
其实高中以前我都没什么朋友,长得不好看自然不讨异性喜欢,学习也不好自然不讨好学生喜欢,又沉默寡言不懂交际,最后终于被大家遗忘在了角落。而高中因为名字的巧合认识了朱丽叶,她的大大咧咧感染了我,是她让我重新知道了友谊的滋味。
尽管我嘴上说她又自恋又花心,她其实好得不得了。别人诋毁她时她都会一笑了之,可是只要别人说我一句坏话,她都会站出来充分发挥她三寸不烂之舌的本事,把别人骂得狗血淋头。
有时候,我会羡慕她,羡慕她的美丽与开朗,我不禁有些怀疑,我当初愿意敞开心扉是不是不仅是因为朱丽叶热情,更是因为我希望成为她这样的人,而不知不觉地想要靠近她,以为这样自己总有一天也能拥有她的美好。
可是现在,朱丽叶却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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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走了,那你爸爸怎么办?”我依旧懦弱,不敢问她怎么打算的。
“我会和他一起过去,我爸已经辞掉工作了。这两年他想通了,而且我的学习也不好,在这边也不可能考上好的大学,不如去那边重新开始。或许那边的教育更适合我呢?”说到这里,朱丽叶扯出一个苦笑,真是难看死了。
“那你还会不会回来?”我知道自己的手在发抖,所以放下了舀冰激凌的勺子。朱丽叶拿起了我放下的勺子,回答道:
“不知道呢,或许就在那边定居了。”
然后我们两人都沉默了。朱丽叶沉默着制作冰激凌,我沉默着看着她制作冰激凌。脑子里想的不是今后看不见她了,而是猜测她会做大便状的还是小人状。
是小人状。
“给你,别这样子,现在通讯这么发达,你可以飞过来看我啊,飞机票我出”。
我接过冰激凌,这是她第一次把小人状冰激凌给我吃。
“哎呀,我晕机。你还是飞过来吧,我把我的床让你一半。”
“喂,祝英台,你还真是啰嗦啊!要你过来哪来的那么多废话”
我正要和朱丽叶斗嘴,她的声音却低了下来。
“过去了我就不能和你吵架了,我英语又不好,和美国人吵一定骂不过他们。那边都吃面包,我怕自己会吃得胖成猪一样,变丑了还怎么在你面前臭美。《恋爱宝典》也卖不出去了,他们都看不懂中文。还有我的男朋友们,他们要伤心死了,我都没办法安慰他们……”说着说着,她将头埋进了臂弯里。
我揉了揉酸酸的眼睛,狠狠咬了一口手中的冰激凌。
5
朱丽叶走的那天我没有去送她,是她坚持的。她说她哭的样子很丑,要给我留下最美的样子。
那天在“时光机”的谈话也让我明白了朱丽叶为何不停地换男朋友。因为她缺乏安全感,父母没有给她带来安全感,所以她只好从别处寻找。她害怕失去,所以才会在别人甩掉她之前甩掉别人。
她走后的第四个月迎来了圣诞节,我收到了她从另外一个半球寄来的包裹。当我坐在“时光机”冰激凌店拆包裹的时候,有种错觉自己真的是坐上了时光机,回到了我们的友情岁月。
包裹里是当初她写的那本《恋爱宝典》,本子还是当初那个,只是每一页都被写满了。
我翻到最后一页,她说:“祝你早日嫁出去!”
我笑着合上了本子,发现包裹里还有一张照片。朱丽叶站在自由女神下面,笑靥如花。我翻过去,便看见了后面那行字:
“幸好我们曾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