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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处于体制转轨时期,市场经济体制的各项规章制度还未完全建立,各种投资制度也很不完善,地方政府投资出现了不少“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决策不民主、不科学,导致了地方政府投资效率低下,损失浪费严重,甚至无效投资的问题,严重地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作为监督财政资金有效使用的重要方式一地方政府投资审计,在促进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实施,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项目管理,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维护财经法纪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国家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要围绕促进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查处重大违法违规和严重损失浪费问题,促进加强项目管理,保障投资效果,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到2012年,每年所有的审计项目都要开展绩效审计。目前,国外政府审计以绩效审计为主。美国、英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开展政府绩效审计的成功经验也带动了中国绩效审计理论的研究。由于我国绩效审计缺乏具体的立法条文支持、绩效审计方法体系和评价体系尚未建立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实践严重滞后,特别是地方政府投资审计与国家审计署的要求差距甚大。而纵观我国地方政府投资审计的发展,其每个阶段都是针对阶段性投资领域的主要问题及时调整审计重点内容,运用多种方法结合,关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和重点领域,促进制度完善和管理规范,推进政府科学决策和廉政建设。面对崭新的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建立,投资体制改革的深化,地方政府投资审计也应该切实把握地方政府投资的实际问题,例如管理水平较差、制度建设不健全,真实性较差、不合规情况严重等等。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的观点是:建立公共财政框架下的地方政府投资绩效审计,主要采取“以制度审计、管理审计为主,以工程审计为辅,在政府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经济性审计基础上,逐步转向效率性、效果性审计”,分步骤推进绩效审计,向“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完善法制、制约权力、提高效益”的总体目标迈进。本文也结合地方政府投资审计的具体案例,详细介绍当前开展地方政府投资绩效审计的主要环节和方法,剖析地方政府开展投资绩效审计所遇到的难点和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对地方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状况提出深化我国政府投资绩效审计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