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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乡村旅游在中国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地区将乡村旅游开发作为发展经济、促进和谐、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手段。然而在乡村旅游发展中,也存在着众多负面问题。外来投资开发乡村旅游的收益会产生外流,而由村民自主经营乡村旅游又较难取得快速发展等等。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从组织运营角度探寻原因。乡村旅游组织模式的研究不仅可以剖析现有经验、总结出具有规律性的发展模式,还可以对区域乡村旅游的未来发展进行趋势预测和模式构建,具有重要的意义。本研究根据乡村旅游投资经营主体的不同,界定了乡村旅游组织运营中的“政府主导型”、“外来投资型”、“自主经营型”三种模式,研究组织运营与和谐发展之间的影响关系,并分析不同组织模式下,乡村旅游组织运营及和谐发展存在的差异。首先系统梳理乡村旅游的概念、类型、作用影响,是为全文研究的基础,进而对利益相关者理论、社区参与理论及可持续发展理论进行系统分析。本文引进和谐管理理论,将该理论运用于乡村旅游组织运营的变量定义中;根据乡村旅游组织运营及和谐发展的相关文献设计测量条款,并通过乡村社区居民访谈及专家咨询对测量项目进行修改,通过预调研及CITC信度分析对问卷进行完善。大样本数据收集在浙江省范围内进行,通过实地调研及电话问卷的方式获得97个乡村的数据资料,每个村收集3份问卷。通过测算组织层面数据内部一致性系数rWG(J),删除达不到标准的数据,并将同一乡村的3份问卷运用均值拟合成一份问卷;利用加总数据的均值对变量的测量量表进行信度和效度检验;对乡村旅游组织运营与和谐发展进行因子分析;对乡村旅游组织运营与和谐发展进行回归分析;运用方差分析,验证乡村旅游不同组织模式下,组织运营的差异。研究结果表明乡村旅游组织运营的构成部分、组织部分和外部环境部分对乡村旅游发展有显著正向作用;乡村旅游组织运营的组织部分、内部环境部分和外部环境部分对乡村旅游居民受益有显著正向作用。三种模式的方差分析显示,政府主导型模式下乡村旅游发展和居民受益情况较好;外来投资型模式乡村旅游的发展较好,但是居民受益情况较差;自主经营型模式的发展情况不如其他两种模式,居民受益情况也不佳。乡村旅游要改善基础设施状况,开发更多的旅游产品,加强管理水平,保障利益相关者和谐,加大宣传促销力度,才能更好地促进乡村地区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