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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斯密是情感主义伦理学的重要代表人物,其以同情为核心的伦理思想主要体现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在同情理论的基础上构建了其伦理理论,以同情理论指导人的行为,促进人之道德品质的生成,这些对利他之爱的生成乃至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具有重要启示意义。在资本主义、自由主义成为西方人的主流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时,经济人与道德人之争促使斯密提出人性的两面性,并将同情作为人性趋善的重要前提。为证明同情对人类生活的有效性和必要性,斯密吸收了斯多葛学派、沙甫慈伯利、哈奇森和休谟对同情的不同诠释,在批判性吸收既往情感主义伦理学的基础上,形成了其独具特色的同情理论。斯密赋予同情以新的内涵和伦理意义,提出将“合宜性”与“公正旁观者”作为道德判断的标准,将同情与谨慎、仁慈、正义视为人类最重要的美德,彰显了亚当·斯密的同情理论对经济社会生活的重要影响。经过对斯密的经典原著和相关研究性文献的研读,可以看出斯密的同情观念深化了西方伦理学的多元面向,推进了情感主义伦理学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影响,走出了传统德性论伦理学与义务论伦理学的二元对峙,丰富了伦理学理论的多元化。从实践上,诠释了同情对经济生活的积极影响,有助于塑造个体良好的品格,化解公共交往冲突。当然,对于如何平衡同情的偏狭性与客观性之间的关系,斯密并未给予清晰、系统的证明。这为当代著名情感主义伦理学家斯洛特先生对此提出充分而有力的论证留下了极大的空间。斯密同情思想产生的时代特征与我国现代社会有很多相似性,其同情思想可以为我国当代道德建设提供理论参鉴。我们可以吸收斯密同情理论中的精华部分,构建自律型道德体系,为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氛围提供有益的参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