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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IPO财务造假愈演愈烈,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2016年7月欣泰电气因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而被证监会给予罚款832万元及退市的处罚,辅导公司上市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证监会做出没收业务收入322.44万元,并处以967.32万元罚款的决定。本文以欣泰电气为案例对IPO财务造假的动机、手段、造假识别方法及治理对策进行研究。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对中小投资者来说,为其提供财务造假识别的方法,保护其自身利益;对注册会计师来说,强化其执业素养、降低执业风险;对证券监管部门来说,可以更好地对企业的财务造假进行有效识别,进而提高监管质量。首先,运用GONE理论分析了公司财务造假的动机,可以从贪心因素、机会因素、需求因素和暴露因素加以反映。其中高管对资金的占用以及巨额的分红所得是贪心动机的主要表现;机会因素主要表现在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内部因素主要是股权过于集中和公司内部监管缺失,外部因素主要是地方政府寻租因素;需求因素则表现为公司成长与发展的需要;暴露因素主要指被发现的概率低以及违规成本低。运用串谋理论对公司大股东与管理层之间以及大股东与注册会计师之间的利益串谋进行分析。对公司大股东而言,公司顺利上市能够为公司募集巨额资金,公司股东也因此而“一夜暴富”;对公司管理层而言,由于实施了股权激励,一方面可以获得分红,另一方面其所获得的薪酬也有较大增长;就会计事务所而言,辅导存在重大审计风险的公司上市能够获得高额审计费,同时被查处的成本远低于所获取的收益。三方的利益串谋使得欣泰电气走上了欺诈发行的道路。其次,在进行了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对公司造假的手段进行概括,具体包括以下三种:记录根本不存在的收入交易、伪造单据虚构应收账款收回以及关联交易披露不充分。将欣泰电气财务报表中存在异常变动的毛利率、资产增长率、应付账款、现金周转期与行业均值进行比较分析,发现了欣泰电气的毛利率高于行业均值;资产增长率相对于行业均值较高,主要表现在存货、应收账款的异常;应付账款与存货、营业收入的增长不匹配,应付账款变动异常;现金周转期与毛利率变化不匹配,现金周转期同样也存在异常。进一步证实了各造假主体之间存在利益串谋。从而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利用公司财务资料识别财务造假的方法。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对于IPO财务造假主体之间的利益分析主要从大股东与注册会计师串谋以及大股东与管理层的串谋两个角度,分析了三个主体的目标、串谋收益以及串谋损失。因串谋收益远高于串谋损失,且被惩罚的可能性较低,使得三个主体之间目标一致:都希望公司能够顺利上市。三方的利益串谋使得欣泰电气走上了欺诈发行的道路。通过分析提出防范串谋的举措:防范串谋可以从提高代理收益、加大惩罚的力度与密度、制造各串谋主体之间的目标分歧、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等四个方面着手。最后,案例的启示在于从证券监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企业自身给出治理IPO财务造假的措施。具体包括:就证券监管部门而言,应当完善退市制度、完善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制定提高违法成本的法规;就会计师事务所而言,应当建立会计师事务所诚信监督机制、保证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就企业自身而言,应当增强企业自身持续盈利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财务人员职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