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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伴随着网络信息科技水平的显著提高,互联网科技的应用逐渐普及,通过网络科技手段可以轻而易举地搜索到各种信息,其中不乏很多比较私密的个人信息。尤其在大数据环境下,由于消费者基本资料的公开透明性,很大程度上会存在信息泄露的风险,尤其是被一些动机不纯者利用,极有可能发生诈骗、窃取账户资金的违法行径。本文主要通过比较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将域外机制与我国目前实际情况和立法现状相结合,从法律机制不完善、社会监管机制不健全、信息安全保护技术不足以及个体维权观念不强四个方面阐述我国消费者个人信息存在安全隐患,对我国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从多方面、多角度进行分析原因和后果,并提出完善建议。在大数据的时代潮流之下,个体的相关数据极易被泄露。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国家立法不严、法律机制不完善、社会监管机制不健全、信息安全保护技术不足、数据维护科技水平不足以及个体法律保护、维权观念不强等。针对个人信息泄露的原因,本文提出如下对策:首先,特设数字遗忘权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其次,应进行整体监管,加强行业自律,明确监管主体。在众多监管主体中,公安机关发挥着最为基础也是最为重要的作用。同时,应该设立一个单独的监管机关进行监管。行业之间应订立行业规范,自觉对本行业进行监督。还要建立自纠自查机制。再次,应完善国内密码监管机制法律规范。最后,还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教育。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同时,我们还必须重点关注公民权利的正常行使与行使程度间的平衡。正确处理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之间关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进行整合,并加以运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我国的经济水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