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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从地方政府治理视角研究其金融干预性城镇化治理模式的发展脉络、特征、作用机制、问题及可持续性。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由于财权大幅上收至中央而事权大量下沉至地方政府,导致地方政府被动陷入“锦标赛竞争”压力格局。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处于财政困境中的地方政府为寻求财政突破,越来越多地采用了金融干预的手段经营城市。由于不具备货币发行权和独立的货币政策工具,地方政府另辟蹊径,以间接的方式干预资源和要素的配置,引导资金资源向辖区聚集,形成了极具中国特色的金融干预性城镇化治理模式。这种治理模式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地方政府通过土地资本化和以地方融资平台为主的举债融资等方式延展预算支出空间,支持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提升城市“硬环境”,吸引各类生产要素的聚集;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通过低价出让可供抵押的工业用地,并辅以财政补贴、隐性担保等优惠,为意向企业提供“信用增级”,以金融资源的控制能力为筹码吸引外来资本和产业转移,提升城市吸引要素聚集的“软环境”。通过对内融资和对外引资,共同推动城镇化发展。其中,地方政府在城市的资源配置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具有强烈的发展型政府特征。地方政府通过间接干预金融资源配置,引导资金要素向所辖城市聚集的金融干预性城镇化治理模式取得了巨大成功,使得中国在过去二十年间城镇化发展进入了最快时期。在城镇化早期阶段,城市的要素资源配置相对无序和低效,地方政府通过“有形的手”对资源配置引导和干预可以有效的提升配置效率,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但是在城镇化中后期,城市各类生产要素的供求和配置已经逐渐成熟,过度的金融干预对资源配置可能会产生反作用,造成“地方政府治理失灵”,影响城市发展。目前中国经济面临着较大的下行压力,这与该治理模式的弊端有密切关系。地方政府的金融干预以外生力量扭曲了金融、土地、劳动力等要素资源的配置机制,导致辖区的要素组合和聚集偏离最优路径,出现城市发展效率受损和风险累积。这些问题集中表现在过度融资所引致的地方政府债务高企和低质量的引资竞争所导致的城市产业升级受阻上。基于上述现实背景,本文的研究主要目标有:首先,在分税制改革后,在事权多、财权少的困境下地方政府是如何创造了中国的城镇化发展奇迹,地方政府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治理模式是什么?其次,地方政府金融干预性城镇化治理模式的特征和对城镇化及经济增长影响的作用机制是什么?再次,该治理模式目前是否存在问题,这些问题对城镇化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是否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最后,该模式在未来的可持续性及优化方向,地方政府在未来城镇化治理中应该扮演何种角色以更好地助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为此,在当前经济下行,经济结构转型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的金融干预性城镇化治理模式如何调整和优化,使得该模式能继续为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和城镇化提供增长动力,是本文的重要研究意义。同时,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中央政府的经济发展思路都面临着调整与转型的重任,在中国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重要时期,结合中国的体制和现实情况,中国的政府应该在地区经济发展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更加清晰的界定地方政府“可为”和“不可为”的范围边界,这也是本文研究的最大现实意义之一。全文共七章。除第一章绪论外,第二章是对地方政府金融干预性治理模式的概念和理论的解析。第三章是关于地方政府视角的城镇化治理模式的演变,以及目前金融干预性治理模式的特征和成因。第四章是通过理论模型描述的地方金融干预性治理模式的最优行为和可持续性。第五章是对目前地方政府金融干预性经济治理模式的问题的现实分析。第六章是实证分析,本文构建了两个实证模型,从地方政府举债融资问题和目前的治理模式对产业升级的抑制两个角度实证分析了该治理模式的可持续性问题。第七章是结论和建议。本文得出的基本结论可以简要概况为:第一,地方政府的金融干预性治理模式是多方面的因素共同造就的,其形成有其阶段性和较强的中国制度特色。通过对中国地方政府城镇化治理的回顾,该模式的出现和广泛使用是官员考核制度、财政分权改革、金融体制政策调整、中央对地方政府融资放宽约束、土地制度改革强化土地资源的生产资料属性和资产属性等多种因素共同导致的,存在阶段合理性和必然性。第二,对内融资和对外引资是金融干预性城镇化治理模式的主要特点。中国的城镇化进程主要是地方政府主导的,通过对城市辖区资金流动和资源配置的干预和调配,地方政府通过对内融资和对外引资,引导辖区的资金和资源流向对城镇化发展最有利的地方。这种治理模式类似于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经营,因此中国的地方政府具有浓郁的发展型政府特征。第三,理论分析和理论模型均证明中国地方政府的金融干预性城镇化治理模式的确对中国的经济增长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本文通过理论分析详细的描述了地方政府金融干预性治理模式中每一个行为决策对经济增长和城镇化的影响。并且构建了一个政府、企业、金融部门三主体模型,通过理论模型详细刻画了地方政府的金融干预性城镇化治理模式对经济增长影响的传导路径和结果,探讨了地方政府的最优行为特征。通过理论分析认为地方政府的金融干预城镇化治理模式对城镇化初期阶段发挥了巨大作用。第四,目前而言,该治理模式积累了较为严重的问题,存在不可持续性。目前该治理模式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地方政府债务金融风险较大和低质量的引资竞争上。这主要是因为目前地方政府对各生产要素的过度干预导致要素流通受阻,资源配置扭曲。过度的举债不仅放大了区域金融风险,同时对城镇化的健康发展也产生了向下的拉力。盲目的通过扭曲土地资源配置低价低门槛吸引外资导致了低质量的招商引资,这对产业升级产生了挤出效应。本文进行的实证分析从地方政府债务和产业升级两个角度证明了现有的治理模式不具有可持续性。第五,地方政府金融干预性城镇化治理模式的效果在东部和中西部差异显著。根据本文的描述性分析和实证分析结果,这套模式效果在东部和中西部存在明显的地区异质性。总体而言,东部地区该治理模式效果显著,但是目前产生了高房价、高地价等问题。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效仿东部地区的治理模式效果不佳,不仅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债务积累,还导致了产能过剩、产业重复雷同等问题。第六,该治理模式会阶段性的长期存在,但现有模式改革优化非常重要。由于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依然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同时中国目前下行压力较大,因此该治理模式很难被“一刀切”的放弃。但是对该治理模式从粗放到高质量的调整优化,并更加清晰的界定地方政府在城市的要素配置中、城镇化中的角色和地位,对未来城镇化和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