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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由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开展“校园足球”活动。2014年9月,国务院第七次足球工作座谈会传达了把内蒙古自治区作为全国唯一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试点省份的精神,并部署了“培养足球专业人才”、“加大资金投入”、“大力发展校园足球”、“启动足球联赛”等一系列工作任务。 本研究通过实地考察、专家访谈、问卷调查以及逻辑分析等方法,对我区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竞赛体系的构建依据、当前校园足球竞赛的开展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借鉴足球发达国家和地区学校足球竞赛体系的先进经验,构建我区具有区域特色、民族特色的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竞赛体系发展模式,并得出结论: 1.我区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的构建目标是充分发挥我区地理优势、政治优势、民族优势,通过校园足球竞赛和活动夯实足球运动基础,发掘足球人才。以校园足球运动的发展推进各项体育活动在校园的开展,培养终身体育的良好习惯。 2.当前我区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的联赛体系已初步建立,但还存在竞赛的目标不统一、管理体系不顺畅、赛事系统需进一步完善、竞赛资源不足及不均衡、规章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3.构建我区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的依据包括对新时期我国青少年教育事业和体育事业的精神实质的把握和新形势下校园足球活动精神实质及时代脉搏的把握以及我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充足的经费保障。 4.我区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包括建设目标、组织结构、赛事体系、竞赛资源及规章制度五大要素。在原有赛事体系的基础上,按学段优化分为幼童、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五大系列,特别是在进行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系列的校际比赛和活动时,分年级进行;大学系列增加了高职高专组和同专业院系间的比赛;幼童系列和小学低年级进行的足球游戏和活动更加具体、更加细致,这些都为更多的学生创造了更多的比赛和锻炼机会,达到了普及和提高的目的。 5.通过高度重视和认识竞赛体系的重要作用、特色带动普及,普及促进提高、建立运动员发展绿色通道、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足球竞赛和活动、提高社会关注度、充分发挥自身造血功能等策略来优化和完善我区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