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再造:家庭农场与村庄治理能力发育——以河南万庄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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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是社会稳定发展的外在体现,作为我国治理体系结构中的最末端,村庄秩序的好坏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自民国实施乡村建设以来,村庄被纳入国家权力体系,试图对乡村进行现代化改造,建立由国家主导的村庄秩序。直至人民公社体制形成,国家才真正将村庄吸附到整个权力体系内。  20世纪90年以来,农民承受的农业税负加重,由此出现了农村耕地抛荒、农民离的现象,农村秩序受到冲击。新世纪以来在城镇化的推动下,务工带来的高收入让留村农民放弃了务农的最后理由,农民外流由被动转向主动,加上农业税费改革后隔断了乡镇与村庄的诸多联系,村庄自治组织未能充分发挥作用,村庄秩序受到国家管控的力度持续减少,村庄凝聚力降低,秩序受到破坏。  在农村耕地持续减少、农民市民化逐步推进的背景下,农村耕地经营主体由农民转向种植大户、家庭的农场、农业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改变了农村既有权力结构,强化了乡镇与村庄的联系,改变了村民的生活习惯。将村民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中解放出来,开始在生活习惯上与城市接轨。最重要的是,家庭农场对重构村庄秩序中起到较为关键的作用。  本文研究的河南万庄正处于家庭农场蓬勃发展期,家庭农场为村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使村庄旧貌换新颜,村庄活力充分得到激发。将原本人心分散、缺少向心力的村庄改造成民风村庄、邻里关系和谐的文明村庄。家庭农场从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塑造村庄形态。本文通过家庭农场入村前后的变化说明家庭农场对村庄的影响。从村庄政治权威、治理文化和治理机制三个方面来阐释家庭农场在村庄秩序再造中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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