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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贷款作为银行的一项重要资产,其发放和收回直接影响着银行的经营成果。而银行在发放和收回贷款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贷款发生损失的情况,这就需要银行及时对此类贷款计提准备弥补损失。银行在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时需要同时满足会计规则和监管政策的要求,对发生损失的贷款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固定方法确定贷款损失准备的数额。但现行会计规则和监管政策在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规定上并不一致,存在冲突,银行在实务中按照会计规则和监管政策进行操作不能得到一致的结果。不难得出,这种会计和监管的冲突给银行的实务工作带来了困惑,也难以维护银行的稳健经营。更重要的是,对存款人等利益相关者来说,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也难以相信。本文正是基于这种现状对贷款损失准备会计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冲突与协调进行研究,以16家上市商业银行的年报数据为研究对象,一方面证实会计规则和监管政策在贷款损失准备的规定上确实存在分歧,另一方面对解决这种冲突提出了对策建议,有利于相关部门进行借鉴和参考,尽快化解银行当前面临的窘境。本文主要采用图表分析法,选取16家上市商业银行2012年和201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研究对象,对贷款损失准备的相关数据进行了提取与分析,并采用比较分析法对不同银行的数据进行了横向比较,指出会计规则和监管政策在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规定上的分歧。同时本文在此基础上剖析了分歧产生的原因,并根据不同的冲突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论文内容主要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提出了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为本文的理论基础及文献综述。第三部分则是对我国贷款损失准备会计准则和监管规范的历史回顾,以及对我国现行会计和监管规章制度的预览。第四部分作为文章的核心部分,对贷款损失准备会计准则和监管规范的冲突存在进行了理论和数据论证,并提出了文章论点,会计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冲突主要存在于三个方面:计提范围不同;计提方法不同:计提意义不同。第五部分对第四部分冲突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剖析,提出两个观点:会计规则和监管政策的目标不同是根本原因;“过度借鉴惯性”是直接原因。第六部分是文章的结论部分,对会计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冲突,财政部门已经作出了相关努力,在会计法律法规中引入了一般准备和五级分类法。随后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了本文的对策建议。本文认为,今后会计和监管部门应该致力于以下几个方面:统一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范围:改进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以财务会计报告为基础编制金融监管报告。只有解决贷款损失准备会计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冲突,银行才能够在实务工作中有章可循,贷款损失准备才能够真正发挥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