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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先生在《乡土重建》一书中,把中国传统政治模式归结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条轨道。然而,由于西方列强侵略、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等原因,这两条轨道失去了其原有功能。中国传统政治体系渐趋瓦解。然而,在嗜需集权的关口,清政府在1909年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以城镇乡地方自治试水地方自治制度。众所周知,近代地方自治制度建立在分权理论基础之上。有学者认为清政府此举的目的,是以分权的方式达到集权的目的。对此,作者并不完全苟同。清政府实施地方自治制度的心态是复杂的,虽然其有集权的动机,但是受时势所迫,分权以取悦国民的“自救”是其第一要务。学界对地方自治的起源有两种不同的声音,一种是源于西方社会,另一种是源于中国本土社会。通过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中央政府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全国统一的地方自治制度。其规定地方自治“由地方公选合格绅民,专办地方公益事宜,辅佐官治,受地方官监督”。从此定义可知,城镇乡地方自治是带有中国本土特色和西方近代民主、法治色彩的产物。通过自治实践,增强了民众的公民意识,训练了民众自治、参政的能力。当然,由于地方自治制度设计的内在缺陷等众多因素,自治推行不久,便爆发了反抗自治的“自治风潮”。本文从结构上分为六部分:一、绪论,主要涉及本人写作过程中产生的几个问题、写作路径和方法论以及文章的创新点;二、城镇乡地方自治概念,主要阐述城镇乡地方自治的起源和法律概念,其中法律概念是依据《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中自治的定义展开;三、城镇乡地方自治的缘起,主要通过对“挑战—回应”理论范式的批判,从内因和外因两个角度梳理地方自治兴起的背景;四、城镇乡地方自治的制度框架,通过分析《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阐述城镇乡地方自治的制度设计,并对制度进行评价;五、城镇乡地方自治的实践效果和困境,此部分主要分析自治的实践效果和民众反抗自治的“自治风潮”;六、对城镇乡地方自治的评判,这部分主要从总体上对城镇乡地方自治作出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