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态主义法学视野下的代际公平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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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历史分析揭示社会发展与生态之间的规律性,指出随着人类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对自然的认识不断深入,对自然的控制能力日益加强,人类逐渐从大自然的被奴役者转变为以地球的主人自居,甚至不顾地球的可承受能力,无止境的对其进行索取和破坏。尤其是在资本主义消费理念的鼓吹下,人们的消费意识,价值观念发生了扭曲,将人类带到了危险的境地。随着人类足迹遍步整个地球,以及人们对自然规律进一步认识,我们知道地球的资源是有限的,地球的承载能力和自净化能力也是有一定限度的。今天我们破坏的不仅是我们这代人赖以生存发展的家园,同时也是后代维持生存发展的载体;我们消耗的资源不仅有我们自己的份额,而且也消耗了后人的应有份额。毫无疑问,我们侵犯了他人的权利,尽管他们还未出生存在,但是终将会来到这个世界上,所以我们没有理由和权利去为对后人不正义的行为。因此,为了维护后人的权益,以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代际公平理论应运而生。它不仅有着广泛的道德基础,而且也反映了正当的伦理要求。随着代际公平理论的产生,绿色消费观的深入人心和科学发展观的确立,代表正义要求的代际公平理论必将从道德层面上升到法律界定的高度以维护代际公平。无论是公平正义理论,还是生态保护法的制度设计都为代际公平的实现提供了条件。尤其是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更让其获得了政府的支持与推动,可以预见代际权利时代即将来临。本文基于上述分析,从四个方面阐述了代际公平理论。在前言部分介绍了代际公平提出的时代背景和社会现实意义,接着在正文部分从正义公平角度,论述了其理论基础,从权利义务角度说明了代际权利主体和客体以及其合法性与正当性,最后从制度设计的角度提出了权利的实现途径和方法。本文志在为立法研究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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