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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涉主义"是冷战后逐渐兴起的一种社会思潮。冷战结束后,两极体系瓦解,在一些国家内部或国家之间出现了种族屠杀、恐怖主义、人权侵犯、难民潮、边界冲突使国际社会很不太平,再加上二战后对人权保护和尊重意识的提高,“第三条道路”战略的影响,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西方国家将“新干涉主义”作为解决上述问题的主要途径。新干涉主义的理论核心是“人权高于主权”,将人权的普遍价值超越国家主权。西方国家认为当一个国家或国家之内的集团不能满足人民的人道主义要求时,国际社会就有义务进行干涉,并将干涉的对象主要指向对其有利可图的发展中国家。新干涉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对以主权原则和不干涉内政原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产生了破坏作用,将普遍人权原则置于主权原则之上,对国际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将新干涉主义置于英国学派的国际社会理论的框架中进行分析是本文的主要创新点。英国学派的核心概念是国际社会,其中的现实主义、理性主义和革命主义因素在国际社会理论中占有不同的地位,对我们分析新干涉主义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特别是革命主义因素中的多元主义与社会连带主义之争使我们更容易理清新干涉主义中秩序与正义、人权与主权以及人道主义干涉之间的紧张关系。通过英国学派的国际社会理论,我们可以深入理解新干涉主义的实质,它只是以人道主义为起因,在借口保护人权免受侵害的同时,将更大的目标放在谋求国家利益,试图控制发展中国家,取得地区霸权甚至是全球霸权上。如果不对其予以严格的限制,那么新干涉主义滥用的结果是不仅国际社会基本秩序被毁坏,而且将会造成更大程度和更广范围内的人权灾难。在文章的结论部分提出的若干建议或许有助于我们限制新干涉主义:确保集体干涉的公正,使它在一个受限制的且清晰的联合国的授权范围内,并不要让它成为特定权力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