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上诉刑事裁定研究

来源 :中山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ocks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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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公正(正义)是诉讼法学的核心与目标。而针对刑事裁定可提起上诉并设置有相应的上诉审程序的问题,国际社会也已经形成了基本一致的共识。刑事诉讼法在新中国的颁布只是最近三十年的事情,在立法上虽然原则性地规定了相关当事人可以就刑事裁定提起上诉,但有关的规定却存在巨大的缺陷,导致在司法实践中程序违法现象大量出现、相关利害当事人的程序权益无法获得救济、司法官员在诉讼程序中滥用权力的案件多有发生的问题。   本文所探讨的中心问题是,中国可上诉刑事裁定的相关规定有何缺陷,应当从哪些方面进行完善。   本文由三章组成。第一章分析刑事裁定的可上诉在法理上的需要。从程序公正的价值准则、防止权力滥用、弥补判决上诉审程序固有缺陷及维系程序自身的自治这四方面看,确实有应当允许就刑事裁定提起上诉并设置完善的上诉审程序的法理需要。刑事裁定的可上诉性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法治社会的一种共同需求。   第二章,通过对德、法、日三国相关刑事裁定的立法规定进行规范层面的比较研究,有针对性地就其所体现的共同特征进行深入探讨,同时结合中国相关立法规定进行研究从而得出我国现行规定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专门研究可上诉刑事裁定的立法完善,结合上述两章从理论层面和规范层面所作的分析,详细提出解决现行规定所存在缺陷应当采取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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