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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制度是劳动者或全体社会成员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发生其他生活困难时,从国家、社会或有关部门、单位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它起源于19世纪末期的欧洲,到20世纪30年代,尤其是二战以后,通行于几乎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我国的社会保障建国初己建立,经过五十多年的演变,到目前,一个与市场经济要求基本相符的保障制度框架己具雏形。然而由于我国经历了几十年的计划经济体制,现行保障制度并没有脱离原来的轮廓,具体运作时,与市场经济的摩擦越来越多,问题和矛盾接踵而至,尤为严重的是,保障资金的运作处于无序状态,严重影响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影响着我国人民福利水平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也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已是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解决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使保障资金的筹措规范化,因此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弥补保障制度缺陷的理想选择,征收社会保障税作为社会保障基金的筹措手段是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也是许多发展中国家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积极推进经济建设的我国来说,开征社会保障税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尤其在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的时期,失业问题严重,人口老龄化问题也日趋突出,因此开征社会保障税更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本文将针对我国社会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从我国的国情实际出发,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设计适合我国的社会保障税税制。
本论文阐述了国外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保障税的现状,尤其是几个典型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征收社会保障税对我国税制建设的启示和借鉴,构建了社会保障税的基本理论框架。在此基础上系统地剖析了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深入探讨了征收社会保障税对生产、消费、分配、社会总供求、财政收入和GDP等因素可能产生的影响。论文最后给出了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具体对策,包括开征社保税原则的确定,我国社会保障税的总体轮廓的构建,对纳税人、课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征管、法律责任等要素进行了较为充分的研究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