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空反恐保安公约的研究——以《北京公约》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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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始终伴随着形形色色的安全问题和安全威胁。随着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不断变化,在这些安全威胁中,日益猖獗的恐怖主义活动越发引人注目。建立完善的国际法律控制体系是应对恐怖主义行为的有效措施,而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扩张的当今,国际法更加关注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航空运输业是全球经济发展的风向标和晴雨表,其运行安全和空防安全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是否稳定的标志。正因为如此,恐怖主义分子往往将航空器作为攻击的目标,以造成巨大的国际影响。有鉴于此,国际民航组织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国际航空立法工作,先后通过了《东京公约》、《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这些公约构成了国际航空保安公约体系,在打击涉及国际航空犯罪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国际航空运输业内不断出现了新的犯罪形态,国际民航携手合作共同反恐的任务依旧艰巨。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国际民航反恐工作,一直积极参与国际航空保安公约现代化的各项工作,发挥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北京公约》和《北京议定书》是现代国际法上第一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公约,为有效保护旅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打击针对民航的非法干扰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力地推进了国际民航反恐工作。  本文系统介绍了国际航空保安公约体系和联合国系统关于反恐的有关决议,详细介绍了公约的制定背景、历史沿革、主要内容、面临的挑战和前景展望,分析了现行国际航空保安公约的缺陷之处,针对航空业的新威胁,说明了现有国际航空恐怖主义犯罪立法尚存在空白之处。然后针对国际航空反恐怖主义立法,详述其发展过程,最后提出了将《北京公约》与我国立法相结合,修订《刑法》以补充公约中所新增罪名,使其能够真正得以施行发挥相应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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