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我国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的项目越来越多,引起银行客户对中间业务收费的不解。对于是否应该收费,争议双方都提出了合法性和合理性依据。由于中间业务自身的发展还很不成熟,相对应的法律和监管规制体系处于初始阶段,中间业务收费法律问题的争议尤为突出,对此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制度建议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具有对价原则、二八原则、劳动价值论等理论依据,法律上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有收费权利。但是由于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矛盾关系和中间业务收费法律的社会本位性决定了必须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进行合理规制。法律规制上存在对银行与客户合同交易的调整缺失、银行客户知情权保护缺失、公益性中间业务听证程序缺失等问题,银监会的相关监管也不够到位。中间业务收费权是一种“权利”,而且是法定的权利,其收费范围也是法定的。对于收费标准的确立要遵循公平交易中的合理原则、质价相符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开原则。明确银行的中间业务收费信息披露义务,建立“及时披露”、“规范披露”、“系统披露”的信息披露完整体系。对于银监会对中间业务收费的监管制度应从银监会自身制度的完善、肯定银行业协会的作用、对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监管设立具体标准和强制性措施三方面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