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民环境诉求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也日益多样化,政府如何更好回应公民环境诉求、保障公民正当合法的环境权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政府治理的重要课题。本文对政府回应理论进行了系统的梳理,结合我国政府回应的工作实践,提出政府回应性-政府回应力-回应型政府建设(政府回应机制)的分析框架。以Y市为例,归纳总结公民环境诉求呈现的新特征。选取Y市500个信访件为主要样本,通过相关分析与回归分析,进一步研究影响地方政府回应公民环境诉求质量的相关因素及影响程度。公民环境诉求呈现出的主要特征有四点:覆盖面更广、知识性更强、更依赖信访途径、诉求动机更加复杂。对地方政府回应质量产生影响的因素从强到弱依次有:回应中采取了强制措施,诉求专业程度较强,有上级介入,诉求为放射类、辐射类、建设项目类的新型环境诉求,社会对环境问题较为敏感及政府问责力度较强的情况下,诉求为工业企业类的行业。就公民环境诉求的回应,政府仍然存在以下问题:政府回应的内涵渗透不够,政府对回应程度把握不准,政府回应载体定位有偏差,政府回应的法律支撑不足,政府回应机制的设计缺位等。基于政府回应理论,在最终研究如何优化政府回应治理时,从长远出发,本文提出以下建议:首先,要在政府内重新植入准确的政府回应内涵,从认识上改变地方政府回应工作的相关程序与标准,提高对政府回应工作的认识;其次,改变政府作为权力的唯一来源,主要路径是如何优化公众参与和法治保障,目的是解决政府“无效回应”、“回应超载”等问题,转变公民参与“末端参与”的形式为“前端参与”,同时保障公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渠道。最后将回应载体和评估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较为完善的回应机制,致力建设成为回应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