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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影响面广,波及效应大,直接关系到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建筑市场信用问题也一直是困扰我国建筑业健康发展的瓶颈。私下交易、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拖欠工程款现象层出不穷,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加大了社会交易成本。本文以陕西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为研究对象,运用经济学博弈理论,立足于陕西省省情,剖析了目前陕西省建筑市场信用缺失的原因和影响信用重复博弈的因素。通过比较国内外信用体系的建立情况,汲取其它地方信用体系建立的经验,对陕西省信用体系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研究的基本内容:(1)对我国建筑市场和陕西省建筑市场的发展状况进行了研究,通过大量数据显示,指出了建筑业的发展势头良好,并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2)对建筑市场信用缺失的现象和负面效应进行了阐述,指出建筑市场信用缺失会扰乱市场秩序、增大行业风险、降低企业竞争力,并滋生腐败和寻租问题,因此,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刻不容缓。(3)收集国外信用体系管理模式的资料,结合陕西省省情,汲取国内一些信用体系发展比较完善的省份的经验,提出了目前陕西省信用体系发展面临的问题。(4)由信用的成本效益分析可知:失信行为之所以发生,是由于额外的失信收益,但由于失信也同时承担着一定的风险代价,所以大多数失信行为更容易在短期经济行为中发生。(5)分别建立了完全信息条件下静态和动态的博弈模型、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博弈模型,提出了影响信用博弈均衡的因素是博弈重复的次数和信息的完备性,指出了建筑市场信用体系需要无限次的重复博弈和完善的信用信息平台。(6)建立第三方监管条件下的博弈模型,通过对模型的分析,指出了目前需要在提高监管效率和降低监管成本的基础上,加大失信惩罚的力度,减小受信人的失信概率。(7)提出了要从提高政府行为主体道德素质和信用意识、明确政府职能入手,来建立陕西省信用政府,杜绝陕西省建筑市场权利寻租现象的发生。(8)指出要创新招投标监管方式,推行招投标“阳光操作”,并加强施工合同备案与跟踪管理制度,防止“阴阳合同”和合同实施过程中推委和扯皮现象的发生,为解决合同当事人的纠纷提供公平、公正的证据。论文的创新点:(1)提出了要培育工程风险管理的需求主体,扩充供给主体,建立完善的工程担保与保险制度,并制定相关政策确保担保活动的实施,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完善提供保障。(2)提出了要突出市场的作用,建立“市场为主、政府为辅”的信用信息平台,强调要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库。(3)提出了要统一信用评价标准,防止因各地制定的标准和评价方法的不同,造成信用信息和评价结构不能互认,形成新的市场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