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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消费是一种新型的消费模式,即消费者预先将资金交付给经营者,而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扣除消费者预先支付的相应金额的消费模式。此种消费模式主要通过预付卡来实现。预付卡作为消费凭证,其法律性质本质上属于合同。依据政府适度干预理论、社会整体利益本位论理论与实质正义理论,预付卡也应当受到经济法的规制,并且由于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地位的不对等,应当对消费者进行倾斜保护。因此,需要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研究预付卡的法律规制。以现有的案例以及我国对于预付卡的立法现状为出发点,我国预付卡消费面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具体体现在经营者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安全保障权和个人信息权,更深层次的问题则在于对于预付卡监督管理的不足,以及权利救济的局限。针对预付卡法律规制中的上述三大问题,需要健全预付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完善针对预付卡的监管体系、构建畅通的权利救济机制和建设有效的社会防范体系,从而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