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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信息技术不停地更新升级,网络经济保持着持续快速成长,互联网行业也日益规范成熟。以阿里巴巴、新浪、腾讯为代表的我国互联网巨头公司纷纷成功上市,再加上政府推出的“互联网+”计划,使得我国股票市场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公司上市、定向增发、重组并购等案例,而要实现成功的投资,需要个人投资者以及各类机构投资者对投资目标公司有一个相对正确的估值。互联网行业与传统行业不同,其自身价值受到内部研发团队以及外部客户资源很大的影响,其估值难度也因此而增大,各类投资者难以对其风险进行有效的测量,导致对其投资的不确定性较大。当前,使用较多的一些估值方法对互联网企业价值评估的适用性效果各不相同,本文将对其进行比较研究。本文的主要线路是以EVA价值评估模型以及DCF价值评估模型对互联网企业价值评估的适用性进行的对比研究。首先,构建了EVA和DCF两种方法下的估值模型,对两种模型下评估过程的各个步骤以及所需公式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其次,运用案例分析法,以掌趣科技作为案例公司,对宏观经济、行业背景以及掌趣科技公司各方面情况进行全方面的分析,再利用其财务报告中的公开数据,估算其未来期间的经济增加值和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得出基于EVA和DCF视角下的公司价值。然后,将基于EVA和DCF视角得出的公司价值与2016年最后一个月的公司平均市值进行比较,从数据分析可得出,EVA和DCF估值模型对掌趣科技价值评估具有应用效用,且EVA估值模型比DCF估值模型更加有效,同时,从理论分析的角度对EVA和DCF法下两种估值方法进行对比,并为今后的估值模型的选择、EVA估值模型的改进以及管理层治理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最后得出结论,运用EVA法和DCF法对掌趣科技进行价值评估,得到的结果具有有效性,且EVA估值模型的适用性优于DCF估值模型,在运用EVA法的同时,也可以使用其他估值方法对目标企业价值进行评估,将评估的结果作为最终估值结果的参考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