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乡村旅游资源十分丰富,乡村旅游作为旅游业的一种特殊形式,近年来发展迅速,它是人们旅游需求多样化、闲暇时问不断增多、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和“文明病”、“城市病”加剧的必然产物。乡村旅游不仅是一种重要的旅游发展方式,而且是新时期我国农村经济实现转型和全面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它作为农业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一种休闲方式,对推进旅游业的发展,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和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都有着积极的作用。从我国当前的乡村旅游发展来看,乡村旅游发展中所需要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严重滞后和短缺,环境污染、资源破坏等外部性问题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在加上乡村旅游活动的特点加剧了交易信息的非对称性、公共乡村旅游资源使用中存在的利益争夺以及旅游供求的结构性矛盾等问题,制约着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发挥政府的职能来进行宏观的调控和管理对于乡村旅游的开发和健康发展是非常重要的。本文紧扣当前政府职能转变的制度要求,以处于云南乡村旅游发展前列,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玉溪市为切入点,运用公共管理学的相关理论和文献检索、实地调查法等为主的研究方法,通过总结国内外学者对乡村旅游相关内涵和政府管理策略的研究成果,通过研究乡村旅游发展中的公共产品供给、市场失灵现象和政府职能定位问题,结合玉溪市近年来乡村旅游的发展阶段、发展水平、客源构成、资源条件等方面的现状,分析了发展中存在的公共产品供给、环境污染、资源破坏、信息建设落后、利益协调等问题,并指出了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就是政府职能没有很好的发挥,也就是政府职能缺位和政府角色错位,通过探寻地方政府发展乡村旅游的规律和经验、探讨政府在乡村旅游发展的过程中如何提高旅游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水平、探索地方政府在面对现阶段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时,应该如何进行政府职能定位以及具体的措施建议。通过研究,本文认为,今后玉溪市乡村旅游发展中政府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职能定位:一是通过制定统一规划、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来弥补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问题;二是通过制定条例、严格选址、经济性手段、加大投资等方式来消除负的经济效应,保护玉溪市的乡村旅游资源和环境;三是通过信息化建设,进行信息服务或管制,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四是通过成立统一的管理机构管制破坏性行为、有效监督以及健全的补偿机制来协调好各方利益;五是通过引导乡村旅游企业灵活经营、提升产品内涵来解决产品开发的问题。本文希望通过对乡村旅游业发展中政府职能定位问题的研究,力图为玉溪市政府发展乡村旅游提供具体的措施建议,以期实现玉溪市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