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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借款者逾期不还,不同的P2P网贷平台做出了不同的选择:红岭创投按照事先的约定,利用平台自有资金进行了逾期垫付,这种刚性兑付的做法极大地吸引了人气;盛融在线采取了限制投资者提现的手段,希望通过与其他平台的合作化解危机,投资者人心惶惶;贷帮网提出平台仅作为借贷双方的信息中介,没有逾期垫付的义务,坚持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危机,这种做法被部分人称为“目光短浅,不识大局”。综观国内P2P网贷平台的现状,刚性兑付成为了行业的普遍选择。这样的做法促使着投资者逐步养成“只认平台,不看具体借款标的”的习惯。刚性兑付的模式是否可持续发展?会不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由于现有金融市场的产品未能充分满足供需双方的需求,加上相关监管规则缺位造成的制度真空,P2P网贷行业在过去的几年里快速发展。互联网虽然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投资渠道,但是由于缺乏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借贷双方之间存在的严重信息不对称让投资者有所顾虑。在这样的背景下,催生了网贷行业的担保模式。由于多方资本的参与,网贷行业竞争激烈,以至于提供刚性兑付的网贷平台脱颖而出,而没有此项功能的网贷平台市场份额逐渐减少。随着P2P网贷行业监管的逐步完善,银监会提出了“平台本身不能提供担保”的监管原则。刚性兑付的局面是否会就此被打破?我们需要具体分析网贷平台担保的模式,从而预测不同模式下的刚性兑付在未来的发展趋势。本文将中国P2P网贷担保的模式分为四种:自融型担保模式、平台担保模式、第三方合作机构担保模式和风险准备金担保模式。本文结合具体案例的分析,以及比较法层面上对域外相关实践的梳理,对上述不同模式的刚性兑付提出如下监管建议:应当禁止自融型担保,因为这种担保模式的实质是一种变相地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因而违反刑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完善关于第三方合作机构担保的规定,第三方担保的规模应当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防止造成系统性的风险。鼓励建立风险准备金模式,但应将平台的交易规模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否则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担保,对投资者的承诺将成为一纸空文,难以兑现。禁止网贷平台公开宣称提供逾期垫付。在平台没有事先约定提供相关保证的情况下,平台经营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声誉,作为一种经营策略的考虑,利用自有资金或者股东追加资金提供逾期垫付,这种模式并没有相应的法律明文予以禁止,因此可以适当允许。本文主体部分包括三章。第一章简述P2P网络借贷行业发展的社会背景以及运营情况。对网贷平台面对逾期而采取的不同应对方式进行比较,分析刚性兑付成为行业普遍选择的原因。第二章介绍美国的Prosper和英国的Zopa的运营模式,分析国外网贷平台的制度优势。基于典型平台的操作现状对国内P2P网贷行业担保模式进行分类,解析每种担保模式的交易结构。将国内外网贷平台的经营情况做比较,分析不同模式的差异,为我国网贷行业的制度完善与技术革新提供借鉴。第三章对国内网贷行业刚性兑付模式进行评价与监管对策建言,提出应禁止自融型网贷平台和关联担保,鼓励信息中介的网贷模式,将第三方担保与平台系统性风险相分离,控制风险准备金模式平台的交易规模,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与平台的实践为网贷行业的完善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