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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时代,以人民为核心的发展思想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按照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意见》的文件要求,将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与落脚点,着力构建“权益型”救助体系,推动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向高质量、高水平、高层次发展。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社会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全社会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的生存权利,加强流浪乞讨人员尊严和权益的维护是新时代救助管理最基本的要求,是践行新时代民生政策的重要体现,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难点之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问题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社会意义。本文对我国民政统计数据进行了分析,并以沧州市为研究对象,运用救助数据库,结合笔者自身救助站工作经历,使用实地调查法,研究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在地方具体实施时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的优化创新建议,对于提升我国救助管理效率、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制有重要意义。主要观点与结论如下:新时代救助管理对政府以及相关机构都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在救助管理体系、救助管理平台以及救助管理区域等方面进行创新建设。新时代救助管理应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提供受助人员发自内心想要的服务,同时救助服务的提供不应该单纯依靠政府来完成,而应该多元共治,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工作中来。(1)我国流浪乞讨人员规模在近几年显著降低,从2014年的351万人降低到了2018年的155万人,政府及相关机构在救助流浪人员上做出了较大努力,但仍然存在因救助制度不完善和救助区域发展不平衡导致的救助力度不足和救助效率低下等问题。沧州市从2014年至2019年总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703人次,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人群都给予了无偿救助,救助率达到100%,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因为救助制度不完善、救助主体协同度较低、资金难以保障、宣传不到位、精准救助欠缺、管理理念和技术上的落后以及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导致救助管理中存在一定问题;(2)新时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要加强创新,在救助管理体系,救助管理平台建设以及救助管理区域协同等方面都要有相关的创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