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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关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二者经历了从统一到差异的动态发展过程。计划经济时期会计与税收的关系出现了暂时的统一,20世纪90年代会计制度改革与税制改革使二者出现了差异,之后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每次变革都会使二者的差异程度产生新的变化。会计与税收之间逐渐产生的差异给经济发展带来了增加会计核算成本、诱发避税动因等不利影响,因此如何协调二者的差异就成为我国经济制度改革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本文将2007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和2008年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作为研究对象,针对此次会计制度和企业所得税制度改革,对二者差异协调问题进行探讨。文章结合会计和税收的相关理论,从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关系的历史溯源出发,首先分析了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差异产生的内在根源,即一方面是政府和投资者主体行为差异的必然反映,另一方面是现实社会经济环境的客观要求。然后通过介绍国外流行的三大会税模式的特点、运行环境和发展动态,得出其对我国的启示,提出我国建立会税充分协调的混合会税模式的设想。另外,文章分析了新一轮会计改革与税制改革的特点、意义及对会税差异的影响,总结出新的经济环境下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差异的现状,并从宏观、微观和现实选择方面提出了协调差异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最后,文章从理论与实务上给出协调的建议。理论上主张自上而下建立一个有序的协调机制,形成会税差异协调的措施保障体系,强调协调时应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为出发点,统筹考虑,不能片面追求理论的完善;实务上,选择性地分析了新一轮会计改革与税制改革的背景下应关注的事项,提出了一些具体业务的协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