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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由公有制的基本经济制度转变成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种制度的转变,特别是物权制度的建立,使住区规划建设、政策等方面面临着新的问题:一方面,私有经济的快速增长导致了人们私有财产的极大增加,特别是住房商品化以后,不动产成为了人们主要的财产形式,如何切实保护好个人不动产财产成为了现实中必须考虑的问题;另一方面,我国长期以来对物权有意的忽略,使得当前住区中物权矛盾纠纷突出,如何解决住区中的物权纠纷成为了人民群众的关注焦点。再者,《物权法》的实施使得住区规划的法律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物权法》的保护利益与住区规划的划分、调整利益貌似矛盾,如何使住区规划适应《物权法》出台以后法律环境的根本性变化是我们当前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因此,为了实现住区的和谐发展,需要结合《物权法》的内容研究住区规划的发展趋势。
本文关注物权制度下的住区规划在城市空间中的权利划分作用,以住区规划如何适应《物权法》实施以后我国法律环境的根本性变化为研究主题,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强调从物权角度来评价住区规划,并以解决《物权法》实施以后住区空间中出现的物权问题为根本原则。本文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问题与背景:回顾了当前居住空间存在的问题,结合当今我国城市住区建设情况和法律背景,指出物权法实施后我国法律环境的发生了根本改变,住区规划必须要考虑物权制度的影响。此部分内容为第一章。第二部分为理论与实践:研究了住区规划与《物权法》相关内容,分析了现实中住区存在的物权问题,总结出《物权法》实施后其对住区空间的影响。此部分内容包括第二、三、四章。第三部分为策略建议:在物权制度的视角下,提出了通过划定建筑区划范围解决当前城市中心区住区中物权的问题,并对城市中心区住区规划提出相应的住区模式。
总之,本文通过实地调研与分析,结合相关理论,研究了因《物权法》实施后住区空间中出现的新问题,提出了解决当前住区物权矛盾的方法和手段,对于当前城市住区规划建设具有较大的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