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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结论作为刑事诉讼证据,对于查明案件真相、正确定罪量刑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刑事鉴定启动程序,是司法鉴定在刑事诉讼中应用的开始,直接影响着司法鉴定行为的具体实施和鉴定结论的证据能力。但是,由于我国法律设置过于粗疏,司法鉴定制度改革相对滞后,致使现行的鉴定启动程序混乱无序,不仅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诉求权利,而且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性倍受质疑,由此引发争议的案件屡见不鲜。鉴于此,笔者以刑事鉴定启动作为研究对象,对刑事鉴定启动程序予以重新设计。文章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章:刑事鉴定启动的理论和现状。概括刑事鉴定启动的基本内涵,介绍刑事鉴定启动的主要模式,总结我国现行法律设置,分析刑事鉴定启动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点。
第二章:刑事鉴定启动的弊端。对我国刑事鉴定启动程序进行全面剖析,指出其症结所在,包括启动决定权过于垄断而又分散,辩方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委托鉴定与证据审核有些脱节,启动程序对鉴定主体缺乏制约等问题。
第三章:刑事鉴定启动的完善。从决定、申请、委托、受理四个环节入手,对鉴定启动程序予以重新设计,提出优化方案,建议把鉴定启动的决定权统一收归法院,赋予控辩双方申请鉴定的平等权利,合理定位委托主体的权限,明确受理主体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