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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排污权交易仍处于探索阶段,在实践中遭遇了多方困境,相应的法律法规极不完善使其在我国的实施更加举步维艰。
本文以此为背景展开讨论,首先介绍排污权交易的缘起和内容,指出排污权交易的实质是环境容量资源使用权交易,其实施基础是建立自由有序的交易市场;接着从理论上对排污权交易的制度内涵进行探讨,重点分析了其中三个最核心的制度;继而着重分析和探讨了我国排污权交易实施中的困境及其成因;最终得出结论:要解决我国排污权交易的困境,必须借鉴国外经验,结合中国国情,有所创新地对我国的排污权交易从制度层面加以规范。
基于以上研究思路,本文提出以下排污权交易立法建议:以环境功能为基础划分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区域,整合排污收费制度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完善现有的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公众参与制度,建立排污权储备交易制度,并加强市场激励和监管,最终建立交易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自由有序的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