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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克服了许多旧有住房制度的弊病,减轻了国家的负担。但仅靠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和商品房市场的建立并不能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问题和市场竞争中被淘汰的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自中国房地产市场化改革以来,住房价格迅速攀升,其增长速度之快、幅度之大,远远超出了普通消费者收入的增长速度和承受能力,房价成了普通百姓头上一座沉重的大山。不堪重负的消费群体为了摆脱“房奴”的命运积极探索新的购房之路。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正是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可以说正是沉重的房价负担催生了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星星之火。在于凌罡率先发起个人合作建房后,全国各大城市纷纷发起合作建房运动,一时之间,星星之火发展成燎原之势。不堪重负的消费者从合作建房中看到了希望,于是合作建房犹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 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在我国是一种全新的事物。从其诞生之日起就颇受争议。很多学者认为个人合集资作建房是社会发展的反动力,是一种退步。也有人认为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根本就是一种乌托邦。本文将针对个人集资合作建房这一颇受争议的新生事物进行适当的探讨。 全文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基础理论概述该部分从个人合集资作建房的概念出发,首先界定了本文所研究的个人集资合作建房范围,在和其他形式的合作建房进行了比较后得出了本文所研究的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概念。其次,通过对比国内外住房供应体制对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存在价值进行了分析,主要包括七个方面:(1)保障人权;(2)完善市场经济体制;(3)完善住房供给体制;(4)人文价值;(5)可持续发展价值。最后,对个人合作建房这一新生事物的发展优势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尽管目前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发展异常坎坷,但随着经验的积累以及相关制度的完善,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将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第二部分国内外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制度的发展概况以及经验总结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广泛存在,并且成为许多国家解决房屋的紧缺、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重要的手段。该部分对美国、德国、印度、日本、北欧等国家和地区的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制度的产生、历史、组织以及现状等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考察,并与我国的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制度进行了比较,进而总结出一些列对我国发展合作建房有借鉴价值的经验。 第三部分我国个人集资合作建房面临的主要问题在这一部分,主要分析了我国现阶段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存在的制度环境。指出我国现阶段发展个人集资合作建房面临的主要问题主要包括政策法律缺位问题、土地来源问题、融资以及风险防范问题等。 第四部分宏观制度完善该部分立足于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以及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发展现状,对完善我国的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宏观制度提出了自己的设想,指出我国在推行住房商品化政策的同时要兼顾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在充分考虑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的前提下正确引导当前民间对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合理诉求,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有效地引导和规范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现象。 第五部分微观制度设计该部分在宏观制度完善的前提下,对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内部微观制度设计进行了探讨,主要包括组织形式的选择、建设模式的选择、风险的控制以及房屋的登记和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