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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进行分析,针对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在现代社会所面临的困境,找出我国现行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所存在的问题。针对种种问题,笔者拟通过完善我国的竞争性选举,增强我国选举制度的竞争性,使我国现行选举制度所面临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进一步适应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笔者通过对西方的竞选制度进行法律研究,包括对西方国家涉及选举的法律规定进行分析,以及对影响西方竞选制度背后的历史、文化、政治等因素进行解读,提炼出西方国家的竞选特征,并将其与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进行比较,提出竞争是选举制度的应有之意,竞争性选举是民主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利益实现的重要保障。笔者以我国的特殊国情为背景,分别从法理基础、法律规定以及民意基础三个方面对我国实行竞争性选举的条件进行分析与论证,提出对于在我国实行竞争性选举,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为其保留了空间。并且,我国的公民社会中已有竞争性选举的出现。综合上述论述,笔者在借鉴西方国家竞选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自身的现实情况对完善我国人大代表竞争性选举提出具体的建议,包括选区划分及选民登记的完善、候选人提名及介绍方式的完善、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以及规范公民个人参选机制。此外,针对实行竞争性选举可能引发的问题,笔者以我国的选举实践为基础,有针对性的对我国基层地区人大代表选举出现的贿选现象进行分析,提出了加强民主法治教育、加大法律监督与惩戒力度来对贿选进行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