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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作为现代金融的三大支柱之一,是现代经济的重要领域。现代保险业作为分散和承担风险的重要金融中介,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三大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作用。1979年改革开放后,我国保险业经过恢复,很快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保险在国民经济生活中“保驾护航”的形象逐步树立,保险所发挥的作用正日益受到关注。但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目前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总体水平仍旧偏低,至今还远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以2006年为例,从保险深度看,世界平均为7.5%,我国仅为2.8%,世界排名为第50位,从保险密度看,世界平均为554.80美元,我国是55.29美元,世界排名为第72位。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保险业将逐步开放,原先对外资保险公司的限制也将取消,这对我国民族保险业必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影响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因素包括历史、制度和经济等方面。其中,税收作为重要的经济政策和经济杠杆,也是影响保险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保险业税收政策尚不够完善。我们面临着如何调整保险业税收政策以促进中国保险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问题。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保险行业的一些基本概念和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概况,便于对保险行业的基本概况有一些了解和认识。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现行保险业税收政策进行了深入分析,主要是从对保险企业的税收政策和对保险营销员的税收政策这两方面进行分析,从而提出目前我国商业保险行业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其次介绍美国和其他一些具有代表意义的国家保险业税收政策及其实践经验,主要是围绕对保险业影响最大的所得税、保费税(营业税)两大税种的税收政策进行分析,归纳其共同的经验和特点,探索值得我们借鉴和参考的税收政策。再次以我省某人寿保险公司为案例,对保险业务与税收政策进行相关分析。最后以这些分析为基础,分别从保险业税收政策目标、保险业税收政策的改革与完善应正确处理的几个关系和具体改革建议三个方面,对改革和完善我国商业保险业税收政策提出了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