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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盈余管理是我国资本市场上难以根除的顽疾,盈余管理误导了投资者决策,损害了资本市场的有效性,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阻碍了社会经济机制的有效运行。引发盈余管理的原因众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大股东权力缺乏有力的制衡机制。为此,引入机构投资者以制衡大股东的权力,减少企业盈余管理行为成为市场监管者的一种制度选择。关于盈余管理的研究,已有研究在对盈余管理概念、分类、动因研究的基础上,还分别研究了股权结构、机构投资者持股对盈余管理水平的影响,但还没有研究过机构投资者持股在股权结构对盈余管理影响中的调节作用。本文从股权集中度和产权性质两个角度描述了股权结构,将盈余管理分为应计和真实盈余管理,研究了股权结构和机构投资者持股对盈余管理的直接影响以及机构投资者持股在股权结构对盈余管理影响中的调节作用。本文选取了2014年至2018年A股上市公司的12869个观察样本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1)股权分散时,应计和真实盈余管理水平较高,随着股权趋于集中,达到相对集中时,两种盈余管理才能得以抑制,股权集中时,应计和真实盈余管理水平又会提高;(2)非国有公司倾向于更多地使用应计盈余管理,国有公司倾向于更多地使用真实盈余管理;(3)机构投资者持股能够抑制上市公司的应计和真实盈余管理水平;(4)机构投资者持股能促进股权集中度对应计和真实盈余管理的治理效应,并且这种关系在国有公司里更显著。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研究股权结构对盈余管理影响的同时引入机构投资者持股作为调节变量,研究了机构投资者持股在股权结构对盈余管理影响过程中的调节效应,研究表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增加能够改善股权结构并且促进股权集中度对盈余管理治理效应的发挥;本文分别研究了股权集中度和机构投资者持股对应计和真实两种盈余管理的影响,并按不同的产权性质分组进行了回归,股权结构包含了股权集中度和产权性质两个方面。